第2部分 (第3/5页)

去世。不出半年,迟母也病逝,将迟衡托付给了两个家仆。

两个家仆将迟衡带出山来,结果就遇上了一场乱战,从此走散。迟衡孤身一人,跟流浪儿一样四处游荡,以天为幕以地为席。好几次也被差役匆匆抓上战场,奈何时运实在不济,他一上战场这战一准输,每次都只剩他一人,连投奔的地儿都没有。遇上了同样家破人亡的钟序后,日子过得紧巴了,以前还能吃上饱饭,两人搭一起,连吃的都捞不着。

迟衡一琢磨,自己连刀都没摸过,以前都是拿着铁锹锄头上的战场。看这梁校尉身手这么好,又说会亲自教大家刀枪剑法,应当跟以前是大不一样。

除开这些,他还有一个私心:今天早晨遇上的红衣郎就让自己学骑马要杀敌,指不定他就是从军的呢。

迟衡转头对钟序认真的说:“要是能骑马,呆这里也挺好的。”

钟序笑弯了眉:“就知道你会同意,我也是看了梁校尉的功夫这么俊才心动的!你竟然喜欢骑马?没听你说过呀!你还喜欢什么呀?从什么时候喜欢的?”

见他越凑越近,迟衡脸都红了:“……今早。”

借着取刀的时间,迟衡又跑去河边找了一圈,终于找到了被自己误伤的小孩,那孩子鼓着脸不理他。而“半路打劫”的男人原来本就受伤,没法子才会抢迟衡的兔子。看着旧伤添新伤的一家人,迟衡便领着他们去了藏野猪的地方,看他们割了一条野猪腿一家人就地烤着吃,个个兴高采烈。

迟衡悄然离开,循着官道一直走一直走,往夷州城的方向从傍晚走到了星辰漫天。

在衙门府外,钟序手执一杆长枪一刺一挑地练着。见迟衡回来,又高兴又抱怨:“老半天的你上哪里去了。”

迟衡抽出梁千烈的长刀。

钟序拿着看了看,摇头说:“我还是喜欢枪,使枪的时候离人远,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我也不爱这种长刀,我喜欢大刀,很大很重的那种。”迟衡认真地说,“任何一种武器,用好了都很可怕。就像梁校尉的流星锤,我小时还玩过呢,绳子又软,抡起来就砸脚,想不到能这么可怕。”老树尚且如此,要是砸在身上,啧啧,一砸一条命。

“阿衡,你像使刀的人,狠得下心又有劲。”钟序收了长枪,“我明天就问梁校尉去,让他教你刀法。对了,我刚才学了长枪十八式呢。”

迟衡笑了:“这一会儿你就十八式?我要练刀,练一式就练透了。”

“你还想一招吃遍天下?”钟序撇撇嘴,自得地说,“咱俩路子不同,人家也只练了一遍,谁叫我记性好,看过就没法忘记啦。”

两人并排坐在衙门府外的墙根下,钟序跟软骨头一样靠在迟衡身上。

“你可得练勤快点儿。”钟序忽然声音低了一低,“战场上刀枪没眼,胳膊腿儿说没就没了。你得好好活着,我也是。别叫我看见你死,我都看够了。”他口无遮拦,说死也不忌讳,但那话听着都伤心。

迟衡捅了捅他的胳膊:“别总死不死的?我命硬,自己没事,都把别人克死了……”

钟序嗤的笑了:“我也命硬,要不全家怎么就活我一个?怎么不太高兴,是不是怪我脚好了还瞒着你?”

“还说呢!”迟衡掐住他的脖子,“好就好了干嘛不告诉我!”

钟序不仅不躲,还就势搂住了迟衡:“咱们哥俩好啊!你照顾我又怎么了!想当年,我还是被十几号人伺候的公子哥呢,有些人想伺候都伺候不上!”

谁乐意伺候你!迟衡把他的手使劲掰开:“进军营了你可别像现在这样,别人会误会的。”

“误会什么?还不让抱人了?”钟序老大不高兴。

迟衡舌头直打卷:“抱我是没什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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