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部分 (第2/5页)
铁骨,以及力大无匹的神力。
以前和麦克雷瑟交手,他每一次出手都是霸道无比,蕴含着元穷力道,就算我身为熊族,如果不是靠五丁开山术提升力量,仅靠本身的蛮力甚至还不如麦克雷瑟这个人族。
可以说,以前的麦克雷瑟所展现的是一种至肿至强的力量,这也是他纵横天下的本钱。
但现在的麦克雷瑟,却学会了将力量内敛,对于运用力量之道,已经达到了妙用于心、随心所欲,信手指来皆如意的境界。在他和我一剑相交时,所运用的力量强弱完全是随着我用力的多少而变化。
我增一分力,麦克雷瑟就增一分力,我减一分力,麦克雷瑟就减一分力,始终保持着同我旗鼓相当,不多一丝也不少一毫。
力量的运用达到这种极致,已经是先天顶级修为的标志,只要再进一步就可以从修力变化为修心修内在,那也就是我们道家所称的金丹期,也就应该是这个世界的神级力量。
此时的麦克雷瑟,离封神仅差一步之遥,现在的我还和他有着一段距离。
毫无疑问,麦克雷瑟能取得这样的进步,是源于他在世界树之心所接受的能量洗礼。
当然。麦克雷瑟也能够感觉到我地进步,因为就在刚才短短交手的一瞬间,我已经连变十余种力道,或刚或柔、或震或颤、或直进或侧击,实在可用变化多端来形容。
这样的用力技巧,已经可以算是略略胜过以前的麦克雷瑟,但和现在的他却仍然有着不少的差距。
我的进步之神速,已经可以算是这个异世的奇迹,但麦克雷瑟却始终可以胜我一筹。虽然这其中有着种种机缘巧合,但也许正是因为有我这个突如其来的劲敌。才给了麦克雷瑟继续突破下去的动力吧。
此时麦克雷瑟横剑向我一指,轻叹一声道:“铁熊小兄弟,看来当个世上。唯有你有能力同我一战。不过,你地实力毕竟不如我,千抬之内必败无疑。”
我冷哼一声,道:“不拼尽全力打打看,又怎么会知道?”
说着,我御剑向麦克雷瑟直刺而去,同时一个缩地成寸来到麦克雷瑟的身前,双掌上下一错。向他的前胸和小腹击去。
麦克雷瑟长笑一声,同样一个缩地成寸闪过我地双掌,然后回剑横贴在急刺而来的“阿基隆斯之剑”的剑身上,随着他手腕巧劲一抖,“阿基隆斯之剑”就像是被什么巨大的力量击中一般,向着天空笔直飞去。
如果换做一般长剑。麦克雷瑟这一挑的力道,已经足以将剑送到数千米之外。但御剑术的强项正是隔空御剑。随着我剑诀一引,“阿基隆斯之剑”
又兜回头来,向着麦克雷瑟的头顶直斩而下,同时我继续伸掌向他攻了过去。
事实上,麦克雷瑟并没有说大话。他说干抬之内能击败我,刚好和我自己的估计差不多。只不过现在我也不是易于之辈。麦克雷瑟要想短时间内将我拿下,也是不苛能。
现在打地就是时间差,只要我能坚持足够长的时间,小丫她们以多打少只要能够抢先一步胜过教宗和阿尔伯托,就可以腾出手来和我围攻麦克雷瑟。
单挑不是麦克雷瑟的对手,以多打少我们总不至于输给他吧?
但圣级之间真要到了生死相搏的关头,要想决定胜负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我能在麦克雷瑟手下撑上千抬,天知道教宗和阿尔伯托能不能在小丫她们手中支撑吏长时间呢?
至于魔兽大军和人族军队的混战,此时已经进入白热化地阶段,到底这样的一场战斗什么时候能够分出个胜负,谁也心里没底。
双方都在拎时间,谁能跑在前面,谁就能拎得先机!
小丫她们之间地战斗,都是用元素力量进行对轰,各色光团不时的亮起,声势上极为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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