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部分 (第1/5页)
说到这里,我一把抓住卓尔斯的肩头,道:“我们不能够失败,如果我们没法完成任务,那么我们兽族终究会败在人类的手下,我们位于十万大山中的家园,也会像令天的这个人类村庄一样,被敌人屠杀、焚烧……我身为兽族。无比热爱着自己地来国,准道我们能眼睁睁的看着兽族亡族灭国?现在,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的保存我们这支队伍的实力。因为我们所肩负的重任 实在是太重太重了。为此。那怕是要我化身成魔,将屠刀对准那些平民百姓,也在所不惜!”
说这番话时,我像是在劝导卓尔斯,但实际上却是在说出自己地心声。守竟在我下达好村令之前,心中的那番天人交战,比起卓尔斯更甚。
卓尔斯呆呆的看着我,然后重重点了一下头,向我道:“铁熊将军,我明白了,相比起整个兽族的安危,我个人所谓的荣誉确实不算什么。今后,您下命令,我执行,再也不会有半点扰像!”
我拍了拍卓尔斯的肩,然后看着菜因哈特等,又说了一声:“大家,辛苦了!”
菜因哈特依然是神色不变,向我敬了一个军礼,默默的退了下去。
卓尔斯和高斯相视一眼也一起退了下去。
眼见着要走远,高斯突然回过头来,对着我道:“铁熊,你确实长大了,也成熟了,已经成为了一个了不起的能够独挡一面的兽族。我想,丹尼斯老师他会觉得高兴地。”
说完,高斯头也不回的走开,只留下我一个人在那里默默回味。
诚如高斯所说,我成熟了吗?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x手,也许从此刻开始,这双手的颜色就会变成血红!
我地剑下,并不是没有收割生命,但像这样染上平民的血,却真地是第一次!
在这个异世,有因果报应吗?如果真的有,那么也应该让我独自去承受,与这些兽族的勇士无关!
此时,我只能如此祈祷了。
屠灭了这个村子后,我们的大军继续向西斯公国的南方推进,两天之后,就比较靠近西斯公国地朗姆镇了。
朗姆镇并不大,常住人口约有三万,但在西斯公国乃至整个大陆却是赫赫有名,因为西斯公国的特产朗姆酒就是出产在这里。
朗姆酒在地球也有,但是这个异世的朗姆酒与地球却完全不同,唯一巧合的也许只有这个名字。
地球的朗姆酒是用甘蔗酿造,但在这个异世,用来酿造朗姆酒的却是苦泉。
苦泉是朗姆镇内一个不起眼的小泉,看起来有种碧幽幽的颜色,放到口中尝一口,苦的能让你恨不得把舌头都割下来。这样的泉水当然不能用来饮用,但它惦偏却是酿酒的绝佳材料。
用苦泉酿出来的酒,除了色译翠绿、鲜艳欲滴之外,那入口的回味之绵长,也是这个大陆上其他任何酒都无比与之相比的。
在大陆通用语的发音中,朗姆就是苦的意思,所以苦泉就是朗姆泉,而由苦泉酿成的酒,自然也就是朗姆酒了。
朗姆镇就是围绕苦泉而建,虽然只是一个小镇,却有着酒都之名。
我们之所以接近这里,当然不是为了贪图朗姆酒的美味,而是为了执行我们新一轮的行动。
早在昨天,我们就收到了“变色龙”通过战鸽传来的情报。在莱云顿城附近有一支运粮队被全灭的消息,并没有引起人类高屋的足够重视,他们甚至认为这只是一些亡命的佣兵团残部,变成流寇后所为。现在人类的主要精力,还是放在如何支特金场要塞的一战上。
有一支军需部队,在调集了不少物资后,准备输送到全场要塞前线。而他们正好要路过朗姆镇。
人类的军中虽然禁止饮酒,但朗姆酒做为一种高级名酒,算得上是一种奢侈品,不少地人类高级军官喜次。因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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