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部分 (第1/4页)
西,却对吸血鬼猎人非常排斥。我细细看了这些居民,很多人脸色苍白,象是营养不良;可他们的物资却是很充足的。”
“是费恩!”以利亚猛地拳头砸在了手掌上,愁眉不展起来:“这个家伙很懂得心理学,一定是和这些居民达成了契约,只要提供血液,血族就能保护他们的安全。”
一起去过中世纪猎巫层的鲁道夫深有体会:“教会的税收比失去一些血液相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大卫去过其他的层面,心有余悸道:“有些强盗、土匪团伙扫过后,什么都不留。只要能保住命,确实每周提供几个人的血液是划得来的买卖。”
看过资料的鲁道夫道:“据传说,吸血鬼每周二到三次吸血,其他时间几乎不用吃任何东西 。人血是最好的食物,能增加能力和智慧,而其他血液就次了。也有说吸血鬼喝少量的番茄汁和红酒作为替代品,可远不及血液。”
“每次需要大约多少血液?”菲利克斯插了一句。
“没有资料。”鲁道夫回答道:“每次吸血,血族会将受害者的血全部吸完,免得落下活口。而且传说吸血鬼不能吸死人的血。死人的血对他们来说如同是毒药,他们会吸到被害人心脏停止跳动的前。如果按照这样计算的话,一个正常人,有五千毫升血液,在失血1500毫升时会休克,二千五百毫升就可能死亡。而普通人献血的耐受性是五百至一千毫升。”
这就很容易计算了,如果是提供五百毫升的血液,那么六个血族,每周就需要三万七千五百毫升的血液,也就是三十八个人每人献血一千毫升的血液。
而这个小镇总共只有一百五十个人。一个月下来。就是镇上的每个人都吸了个遍。普通人需要二到三个月才能恢复献血前的体能。一个月一次的话,怪不得这些人的脸色跟死人差不多。
“这些血还不够。”程千寻摇了摇头,计算了一下:“一个月就献血一千毫升,那么这些人不脸色象死人。而是本身都快成死人了。他们应该还喝其他的血,羊血、牛血什么的。”
“没有血的时候,老鼠血也会喝。这些牲口被吸干血后,就不用屠宰了,直接分割着吃了。”鲁道夫又略微计算了一下:“这样的话就够了,每周十个人的一万毫升血量,加上牲口的血,能够让他们喝饱。”
以利亚又补充了一句:“加上路过的旅客、商贩,足够和平相处了。”
程千寻回忆了一下:“他们应该不会经常攻击路过的人。今天我们去,那里的居民也是对我们建议可去可不去。”…
这就又有点奇怪了,路过是需要经常献血,那么索性就让路过的人去送死,这样的话。就可以省了二个人去献血了。如果是二个人过去,那么就是四个人不用去献血,有什么不好的呢?
菲利克斯得出了结论:“这些居民也是在保护他们。”
如果老是有人走到这里失踪的话,多少会引起其他地方人的注意。因为一旦被吸血,那么绝对不能让这人再活着出去,否则这里有血族的事情就会扩散出去。而今天程千寻和鲁道夫去买东西,他们是要去朋友那里的,最好还是让他们去了后再回来,到时死了才不容易被人关注。
想想这里没有很沉重的赋税、没有徭役、没有压迫,简直就象个世外桃源,就连强盗和山贼来了,也是有来无回,只需要每周十个人每人给个一千毫升的血。看来他们不光是给了保护,还给了其他的,让这些居民死心塌地。而对于本来就是对付最难对付的战争心理疾病的费恩来说,真是掐中老本行了。
程千寻当然明白目前的形势,这个组如果有了戈登,再加上其他人,确实实力能提升一大截,可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
此时肉烤好了,是上好的羊排,大卫将羊排用匕首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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