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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这些东西还是不去探究个清楚好,墨菲斯想来想去也没觉得那个说话大嗓门,一辈子都在和邻居吵吵谁家吃猪肉了谁家买新衣服了的村妇哪里称得上“主”。
这个字眼,墨菲斯上一次见到,是唐吉坷德的那个日记本上——后者教给了墨菲斯近乎他所拥有的全部知识,却唯独那个黑色封皮的日记本没有让他看过,直到有一次好奇心还很重的墨菲斯翻开了这个本子,看到了那一个个陌生而晦涩的字眼,茫然的翻了几页,扔在一旁。再后来,知道这件事情的唐吉坷德二话没说就把这个偷窥**的混蛋犊子扔进了广袤的森林,大半年没再搭理,直到十二岁的墨菲斯拿着一串银腹狼王的狼牙来见他的时候,这个老家伙才露了个好脸色,让他进了屋子。
想起这些陈年往事,墨菲斯不由得有些愣神,不过很快他便察觉到了自己身旁站着一个人,猛然抬头,映入眼帘的便是那个刚刚一直坐在教室另一端的孤单身影。
女人?
墨菲斯的审美观念因为十多年来只见过两位数的水桶腰村妇而严重扭曲,他并不知道所谓的美丑是什么,或许在他的脑海中,雌性生物的诱人之处不外乎皮毛更亮一些,发*情期到了的时候声音更妩媚一些,又或者脑袋上有个闪闪发亮的犄角才算合理——当然,与魔兽打了十多年交道的墨菲斯一直以丛林的那一套法则来认识人类社会。
不知道这说是悲哀还是幸运。
眼前的女人…或者说就是个女孩儿——请原谅墨菲斯见过村妇中最小的雌性人类是二十九岁,所以他不知道幼年体的女人是什么个概念——总之按照一般的概念来说,这位身穿拜占庭神学院特有修女服的女孩子有着一张清秀的小脸,一双水汪汪的海蓝色眸子,一头深棕色的柔顺头发。
当然,修女服特有的兜帽遮盖住了她扎起来的长发,这个站在墨菲斯面前的小修女个子不高,比起即将十六岁的墨菲斯矮了小半头,也不说话,就这么好奇的站在墨菲斯面前,盯着这个挎着短剑愣神的家伙看着。
墨菲斯见过这种眼神,那头当初差不多给自己大腿咬断的银腹狼王在死后留下了一窝嗷嗷待哺的小狼崽子,刚睁开眼的幼兽看向自己的眼神和眼前的修女如出一辙。
“有事?”
破天荒的,一向沉默寡言的墨菲斯出声问道。
因为他没来由的想起了那些狼崽的下场——森林中的弱肉强食永远是残酷的,但是这不代表墨菲斯是一个冷血的牲口,怜悯有,但不会多。
小修女摇摇头,她的睫毛很长,眼睛清亮,没有一丝驳杂,如同占星师使用的水晶球一般透澈。
墨菲斯低头看书,没有再理会这个小女孩。
第二十二章 羔羊,牧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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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修女似乎很好奇墨菲斯的反应,迈着小步子走到了墨菲斯的另一边,修女袍很贴身,她细嫩的胳膊隐蔽在黑色的袍袖下,脖子上挂着一枚银色十字架,微微摇晃。
阳光下,十字架反射着并不刺眼的光芒。
“主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模样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整个大地。”
仿佛病句一样的晦涩语句读出来别扭万分,让墨菲斯觉得自己好似有阅读障碍——他识字,但是用的不多,话说的少,所以嘴很笨。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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