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部分 (第1/5页)

旁边的黑格尔取来了今天的晚饭——几只猎来的野兔,见到海赛尔对安达里尔嘻嘻哈哈,嘴角顿时一阵抽搐,赶紧把他拉到一旁,还没来得及商量什么,海赛尔却笑着扯过一只野兔,道:“我去找那个孩子聊聊,你先忙你的。”

黑格尔不知道该怎么说,最终无奈硬着头皮离开了。

“嘿,觉得困难了么?”

海赛尔大大咧咧的,大手直接拍了拍墨菲斯的肩膀,手中提着的野兔随着他摆臂晃悠着,为了和墨菲斯说话方便,他蹲下身子凑在篝火边,说道:“我的老师让我这么做的时候,我足足花了三天时间才做到,他们说这已经很快了,但我的老师似乎从生下来就能那么做。”

三天,墨菲斯心下感叹,眼前的家伙能面对骑兵团的集群冲锋还能硬生生干掉二十名骑士,有这种武学天赋并不意外。

“你肯定宰杀过猎物,也知道这些动物和我们有近似的地方,对吧?”海赛尔扬了扬手中的兔子,“但是你有仔细研究过它们的身体构造么?”

“有过,但不是动物。”

墨菲斯回想起自己在黛拉的指导下解剖那名血族的经历,“但那时只是为了了解人身体的弱点,并没有想过肌肉的影响()。”

“哈——我小时候也和你一样,如何用双手最快的制服猎物?扭脖子?拆脊椎?还是一拳头砸烂它的脑袋或心脏?”海赛尔吸了吸鼻子,换了种较为严肃的语气继续道:“后来部族勇士比武时,我的老师一只手干翻了所有试图挑战他的人,那时我才发现,如果你强大到一定地步,根本不用去考虑敌人的要害在什么位置,不是么?”

“如果我一拳没有击中猎物的心脏,猎物没有死,那我就有被咬伤的危险——你肯定不愿意一头北地熊的巴掌拍在脸上吧?”海赛尔挥了挥不比熊掌小多少的手掌,“但是如果我一拳即便打在熊屁股上,一样能将它的骨头击碎,那样不就解决问题了?”

墨菲斯对于这套理论并不陌生,他提出了这其中的关键:“物理力量的提升很困难很漫长,你的意思似乎并不是单纯的指‘一力降十会’这样的道理。”

“聪明的小子!你看那个马夫,他一拳打出去,可能只会让一棵树落下来点雪,但是你找一个比他瘦弱的野蛮人武士,一拳可以将碗口粗的树干打断——这就是区别,你对自己的身体了解程度,决定了你能发挥多少力量。”

墨菲斯突然间感觉海赛尔是不是和安达里尔商量好才说的这些,他想说什么,却发现海赛尔甩了甩手中的野兔,又闭上了嘴。

“我知道你的疑惑,当初的我也是如此,不过我可以通过这个方式让你更直观的了解一下肌肉的力量。”海赛尔便说便张开手,随即竟是直接用手指撕开了手中的野兔!

墨菲斯皱了皱眉头,但是他却发现那想象中应该血肉四溅的情景丝毫没有出现——海赛尔的两只手看似笨拙实则异常熟练的在野兔身体上划过,动作丝毫没有半点野蛮的感觉,竟像是撕纸一样将手中的野兔剥去了皮毛,而且从始至终没有伤害到任何内脏或骨骼,那皮下的鲜血顺着一处流淌下来,在雪地上聚成了一滩,而随后这位来自北方的大块头用鲜血淋漓的手指在雪地上抓了把白雪,擦了擦后指着已经被彻底剥皮的兔子道:“能看清它的肌肉么?”

墨菲斯闻言望去,这只野兔身体上那一缕缕肌肉纤维竟然异常清晰的展现在了自己的面前——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办到的事情,通常而言剥下毛皮之后身体还有脂肪与一些残留的毛发遮掩,但海赛尔手中这只兔子已经彻彻底底如标本一样将几乎所有体表肌肉暴露在外()。

“哈,简单而言,我们能看到它的双腿处肌肉是最发达的,这也是它奔跑时最需要用到的部分,但是这些部位——”

他将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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