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第1/5页)
引子
“最让人恶心的就是这些律师,为了钱什么都可以不要,良心让狗吃了!”
“这律师看着人模狗样,却替这种小人出头,真是下贱!”
“就算是输了官司又怎样,现在全国人民都知道了这个猪狗不如的东西,还有这个助纣为虐的律师!”
方小萌走出法庭还能听到被告席上传来的斥骂和旁听席上乱纷纷的议论声:骂人的是原告死去妻子的姐姐和父母,他们对原告恨之入骨,顺带的对方小萌这个为虎做伥的律师也一并痛恨。
方小萌一点都不怪他们,换做她自己,恐怕也不会有好脾气给对方律师。这个案子的原告,以中国五千年的文化观念来看,自古以来就是应该千人踩、万人踏的主。说好听了是陈世美,说难听了就是白眼狼、下流胚!
本来这种事情在方小萌生活的这个时代很常见:一个男人在穷苦的时候傍上一位不嫌贫爱富、爱情至上的女子,在借助于岳家的势力获得一定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后,却开始嫌弃这女子不再年轻、脾气不好。由于这时他已经无须再仰仗岳家的庇荫,而身边又有大把的年轻、美貌、温柔的姑娘,离婚是很难避免的。在方小萌三年短暂的律师生涯中,这样的悲欢离合看得多了。
但这件事与其它故事不同的是:这女子从二十五层的高楼跳了下去,而她的姐姐正好又是记者,于是原告很快成了全国皆知的负心汉。更让人出乎意料的是,原告竟然要起诉前岳家侵犯名誉权,更加引起全国哗然。
由此,方小萌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受到谩骂也就丝毫不奇怪了。
方小萌回到办公室,同事刘律师关切的走过来:“方律师,你怎么了,脸色不太好,是不是今天的庭审不顺利?你别介意,那些当事人就那样,他们根本不了解我们律师的职责。”
方小萌笑笑,没有做声。
原告是律师事务所主任一个老相识的儿子,主任却不过情面接下这个案子,但是考虑到自己在律师界的声望,是绝对不肯出庭代理的,只能把案子往下分。所里没有一个律师肯接手,谁都知道这是个吃力不讨好的差事:律师费没几个钱不说,还要得罪全国至少一半人,这样的傻事谁肯干?
最后,主任求到方小萌,“小萌呀,你看你代理过那么多法律援助的案件,你就把这个案件也当成是法律援助,成不成?就算他十恶不赦,这也是道德上的问题,他还是有权要求法律保护自己名誉权吧?”
看到方小萌点了头,主任高兴起来:“小萌,你一定会是成为一名好律师,你身上具有最优秀的律师职业素养。我老了,有时候需要考虑的事情多一些,你别怪我。”
方小萌理解的笑了。
其实,在方小萌看来,这个案件与其它案件没有什么区别,她根本不在乎是否被骂,更不在乎世人会怎么看她,这不过是工作的一部分而已。无论当事人是什么人,律师都应当尽自己的最大力量保证当事人受到法律的公平对待,法律并不完全等同于民意,民意也不能涵盖法律。律师的历史使命不是以迎合民意的姿态来维护抽象的社会正义,而是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职责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的相对公平与正义。
“曾经多少次跌倒在路上,曾经多少次折断了翅膀,如今我已不再感到彷徨,我想超越这平凡的生活。我想要怒放的生命,就象飞翔在辽阔天空,就象穿行在无边的旷野,拥有挣脱一切的力量………”方小萌的手机突然响起,她拿起一看,是徐娜打来的。
“小萌,我约了希希晚上去钱柜K歌,你也一起去吧。”
“不了,今天是我父亲的生日,我晚上得回家。”
“回家?他们那么对你,你还要回家给他们祝寿?”手机里传来了徐娜气愤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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