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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没有跟母亲交代他去做了什么。他只是很反常地把衣服往沙发上一丢,倒头便睡去了。母亲在他的口袋里翻出了一张相片。她痴愣了一会儿,然后被踩了尾巴的猫似的跳了起来,叫嚣着让父亲交待相片上的女人。父亲不悦地将相片抢过去,却不小心撕成了两半。接着好清晰的一声脆响掌在母亲脸上,我吓得都忘记了哭。

那是父亲第一次打人,母亲第一次歇斯底里。大概是爱之深责之切吧,之后就算我们的人生遭受了怎样的变故,却再也没有人有过这样的爆发。我躲在楼梯口,看着父亲为了维护相片上的那个女人对母亲拳脚相加,看着母亲被父亲打得嘴角流血脸上淤青却仍然不依不饶,谁又会知道在别人眼里天作之合的两个人在人后又会是这样呢?

那次以后,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都没有说话。我不知道他们怎样和好,只是父亲喝醉回家,母亲还是会伺候他,洗他吐得乱七八糟的衣服,再整整齐齐地挂在衣柜里。父亲更像是害怕以后都没有机会了一样加倍的疼爱我,当时各种罕见的零嘴比如牛肉干和果脯之类,家里常常堆积如山。那时候我还不懂得男女之情和世事无常,只知道他们爱我,对我好,也就心安理得地接受了。而这些堆积如山的零食只有一个作用——巩固我在那群孩子中的地位以及一大堆溢美之词。当然,我是不会刻意去讨好他们的,只是这些吃食会让他们心甘情愿地把我捧在高高在上的位置。说起来倒是很奇怪,像平常孩子惯有的一些毛病,贪嘴贪玩这些,我全都没有。我像是心智未开又偏偏异常清明,我看着一群人为了一口吃食而心甘情愿卑躬屈膝,心里莫名痛苦却享受着。

或许,这就是人的劣根性。

☆、第 3 章

我识字很早,差不多七八岁的时候,已经能够不用查字典就能读完一张报纸了。后来,报纸已经不能满足我识字的欲望,我便开始疯狂扫荡父亲的书房。那些各式各样的书籍我大抵已经想不起来了,却诡异地记住了一篇传记。

传记的内容以日记的方式讲诉一个女子简短的一生。她是一个孤儿,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一个植物园实习,以期回到收养她的孤儿院家乡发展中草药,但她却在朝夕相处中爱上了植物学家的女儿。为了与爱人长相厮守,她甘愿嫁给植物学家的儿子。她一心一意以为等丈夫去远方当兵了,她就可以与爱人朝夕相对了。她不甘心将自己的清白奉献给一个男人,便委身于自己的爱人,而这深深地伤害了她丈夫的感情,在对她一番侮辱与伤害后含恨离去。这一对终修成正果的恋人幸福得忘乎所以,被身患冠心病的父亲发现,终于导致他病发身亡。他在遗言中说道,杀死他的不是冠心病,而是一种更可怕的疾病,他的女儿和媳妇同时患上了同一种病。这个病的名字就叫做同性恋。

我那时候还小,在我朦胧的启蒙里还未有同性恋这样的词语,更不知道它在人们口中代表怎样的腌臜龌龊,我只是被这段惊世骇俗的感情震惊地呆掉了。我像被一只看不见摸不着的手紧紧地扼住了喉咙,让我想哭想喊却没有声音。我本能地拿起那本书冲到村外河岸对面的垃圾平原里,偷偷地把它烧掉了。火焰熊熊地燃烧,随风摇曳翻飞,渐渐变为渺渺火星,化成灰烬。灰烬在风中飘飘荡荡,落在那些千疮百孔的暗黑里,变成黏糊糊的一片浓稠体,但那只虚妄的手还是没有放过我,我浑身虚脱地瘫坐在河岸上,望着满目灿烂的夕阳,终于潸然泪下。

就在同一天,我烧掉那本书回到家里,再一次被震惊得呆掉了。家里就像遭了强盗一样,花花绿绿的糖果散落地上,墙上的挂画东倒西歪,鞋子被丢得东一只西一只,就连茶几上的电话也被摔得老远,听筒线胡乱地搅在一起。我呆呆地扶着门框,连呼吸都不敢太大声。

母亲眼神呆滞地坐在地板上。她没有看我一眼,只是紧紧盯着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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