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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养的时间长达几年。但野猪吃起来也还是不错的,关键还是在于烹饪。
熏过的野猪肉,本来就相当于进行过一个处理,熏肉比新鲜野猪肉更适合这时的烹饪方式,就如这盆熏肉炖萝卜,也没什么调料,只是炖的时间长一些,便完美的释放出了美味。
新鲜猪肉如此腌一腌,烹饪的方式再换一下,加点调味料,相信也会大变样。
张超一直在想着猪肉的事情,是觉得自己可以用猪肉做肉包子。猪肉便宜,配上自己的碱面让包子能更蓬松,肯定好看。若是肉馅的,肯定能多卖点钱。
若是把这个大肉包子开发出来,只要能解决这个猪肉难吃的印象,以后肯定就能赚钱。
这就好比后世那些开鸭头店什么猪头肉店的,不值钱的材料,用独特的方式做成了难得的美味,立即价格大涨。
那盘豆渣煮菘菜也很好吃,菘菜就是大白菜,但没有后世的大白菜那么好吃。豆渣搭着菘菜一起煮,味道很好。
“周嫂手艺不错。”
张超舀了一些,倒入自己的碗里,今天晚餐主食是粟米饭。粟米饭其实不如做饼好吃,但胜在方便简单。只是米质煮成饭后有些糙,吃起来比较干,若是煮粥其实最好。
不过张家现在也有官人之家了,总不能还天天喝稀饭吧。
菘菜豆渣配饭,正是良配。
张周氏听了张超的赞扬,连忙放下碗站起身来谢过。
豆渣是做豆腐滤下的渣,不值什么钱。本来豆子就比米麦粟糜这些便宜的多,豆渣就更便宜了。在后世,豆渣只会拿来喂猪,但唐朝的百姓可舍不得,他们会拿来当菜,甚至直接当主食吃,绝不会浪费一点的。
张超突然放下筷子,他想到,如果自己在长安的店里卖豆浆、豆花,估计会有人喝。剩下的豆渣还能配上些糜子面做成杂粮窝窝,一个豆子弄成几样东西来卖,反正成本也低,价格也卖低些,总会有人买吧。
一个糜子馍馍要卖四五文钱一个,如果他买以豆渣配糜子做成的黄窝窝,只卖两文一个,甚至是一文钱一个。
相信总会有不少穷人愿意买来果腹吧?
张超不由的高兴起来,他觉得自己又找到了一个赚钱之路。
第四十三章 风云聚会
一大早,程咬金又出现在了张家沟。
不过这一次,除了牛进达一起来之外,秦琼也来了,另外还有两个上次没有见过的年轻男子,却能一眼看出绝非他们的随从。
“叔宝,这就是铁枪的嗣子,你的义子?”
两个陌生年轻人中那个高大些的人笑着打量着张超,张超也打量着他。能开口称翼国公秦琼为叔宝的,还是这么副语气,这人肯定身份也不简单,甚至不会给秦琼官职低。
莫非这人是秦王李世民?
不过李世民今年应当才二十三岁,而眼前这男子就算没三十,估计也有二十六七了,对不上号。
他还在那里猜测,秦琼却已经叫他过去。
“三郎,过来见过你李叔叔。”
张超惊了一下,李叔叔,真是李世民?他心里还有些激动,没想到自己居然在这么一个情况下,与伟大的天可汗见面了。
等到了面前,他还在想着要怎么称呼李世民呢,结果只听到他却笑着道,“你是铁枪的嗣子,叔宝的义子,确实该称呼我一句叔父。我原名徐世绩,归唐后陛下赐姓李,因此现在在叫李世绩。”
原来是李世绩,不是李世民。虽然只相差一个字,但区别还是很大的。张超心里突然有点小失落,哎,还以为李世民微服跟着秦琼过来呢,他刚才甚至在想,或者是自己表示的太抢眼了,以致让李世民都有所耳闻,新自赶来见自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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