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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片已经发黄。应该是后面的房客嫌报纸太旧太脏,所以将报纸撕掉了。
毛大伟走到东北角——即带门窗和砖墙的相交处。
“红梅,你住在这里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
毛大伟的意思是,在陈红梅搬进来之前,第一道墙就已经存在了。
陈红梅走到窗户跟前,用右手的手指和大拇指量了一下砖墙的宽度——在带门窗的东边有一小截砖墙,陈红测量的宽度只有一揸长。
“欧阳队长,我住进来的时候,床就铺在这里,”陈红梅一边说,一边用右手由西到东比划了一下,她的意思是:床是贴着带门窗安放的,“我的枕头就放在这里,这道墙的宽度只有半个枕头长。”
半个枕头长,就是一揸长。
陈红梅的话和崔巧琴的话互`无`错`小说`m。QulEdu。Com相印证,第一道墙存在的时间是在车华庭搬走之后,在陈红梅进住之前。而陈红梅是在一九九零年的四月份住进157号的。
毛大伟后面的话进一步证实了陈红梅的说法:“你们看——那里,天花板上有一道划痕,那是我为红梅挂蚊帐,竖竹竿的时候不小心留下来的,我躺在床上的时候,经常看到这条划痕,划痕距离砖墙只有一个手指头长的距离。”
事实已经非常清楚:第一道墙是在车华庭搬走之后砌的;凶手是房客无疑,死者也可能是房客——或者和房客过从甚密的人。死者遇害的时间在一九九零年四月之前——和尸检报告上的死亡尸检非常接近。
欧阳平从包里面拿出那两张房客资料,虽然我们在前面已经看过这份资料,但现在仍然有必要再交代一下:
张广南,年龄:47岁左右,1989年5月——9月,租住两间东厢房;现在住址:七星门大街永安里三条巷181号;工作单位:七星门邮局。
公彩菊,年龄:50岁左右,1989年6月——8月,租住两间西厢房;现在住址,不详,可找中间人李裁缝了解情况——这个房客是他介绍的(中和街234号李记裁缝铺);家庭妇女。
马某某,年龄:35岁左右,,1989年9月——十月,租住两间东厢房;外地人,其他情况不详。
赵明月,年龄:35岁左右;1989年8月——11月,租住西厢房;现在住址:水佐岗三明街197号;工作单位:南京物资学校(驾驶员)。
汪钟奎,年龄:50岁左右;1989年11月——1990年3月,租住东边南厢房;现在住址,不详,工作单位:白下区烟酒公司(站柜台)。
328。 第五十四章 公彩菊记性很好 张广南似有隐瞒
值得庆幸的是,在以上这些房客中,只有一个姓马的外地人——其他都是本地人——此人后来又进住过一次,既然第一道墙是在陈红梅住进157还之前砌的,就更不会有姓马的什么事情了。之前,大家已经将此人排除在外,这次,同志们照例将他排除在外,理由,前面已经交代过了,这里不再赘述。
九点半到九点五十之间,所有曾经在157号住过的房客陆续走进157号,在左向东和顾所长到凤凰西街去请陈红梅的时候,顾所长已经把三个户籍警派出去了。
陆续走进157号的房客分别是张广南(租住东边两间厢房)、公彩菊和他的丈夫(租住两间西厢房)、汪钟奎(租住东边南厢房)、赵明月(租住两间西厢房)。
欧阳平将以上几个房客的名字从两张纸上拎出来,写在另一张纸上,括号里面的内容是欧阳平做的备注,这样,谈话的重点对象一目了然。欧阳平还在张广南和汪钟奎的名字上画了一个圆圈。
考虑到157号的房子出租的过程中有空关的问题,欧阳平特地就这个问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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