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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服用的药还有吗?”

“有。”

“在什么地方?”

“两个住处都有。黑扎营的家中,在写字台中间的抽屉里面有一瓶,西园路小区的租住屋里,大房间,床前书桌抽屉里面——在几本书的后面有两瓶。”

张童林果然不是等闲之辈,他的意图非常明显,药将作为李冬庭“间歇性抑郁型精神分裂症”并没有完全根除的重要物证。

以上是张童林和李冬庭谈话的第一个阶段,这个阶段的核心主题是:李东庭曾经有过间歇性抑郁型精神分裂症的病史,出院之后,李冬庭一直在遵医嘱坚持服药,这说明李冬庭的病并没有痊愈。

1009。 第一百一十三章 张童林启发诱导 李冬庭非常配合

“在作案之前,你是不是出现了心绪不宁,焦躁不安的情况呢?”

张童林在启发诱导李冬庭。

李冬庭非常配合:“在一月十二号的上午,我的情绪突然变得很糟糕。”

一月十二号的上午身体出现异样,下午作案杀人,时间上的衔接非常合理啊!

我们都知道,从一月十一号的下午到案发之前,李冬庭都在进行准备和谋划,他的思维清晰得很,考虑问题周密的很,每一步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你能具体描述一下当时的情形吗?”

“心里面显得很烦躁,脑袋很乱,昏昏沉沉的,就跟做梦一样,身体就好像不是自己的。”

精神病人在发病的时候,可不就是脑袋很乱,昏昏沉沉的,跟做梦一样吗?“跟做梦一样”不就是失去了对思想和行为的控制了吗!

“你一连杀害了三个人,你难道就没有想到后果吗?”

“当时,我什么都没有想,更不会考虑后果了。”

精神病人发病的时候,最突出的特点是不考虑后果。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基本的判断力和控制力。

显而易见,张童林想为李冬庭做无罪——或轻罪辩护。当然,他的依据不`无`错`小说`m。QulEdu。Com仅仅是和李冬庭的谈话。所有能证明李冬庭有过精神病史和李冬庭是在丧失基本判断力和控制力的情况下作案的证据,张童林都不会放过。

为了应对二十九号的公开审判,欧阳平做了四件事情:

第一,和公诉人、法律顾问一起对张童林和李冬庭的谈话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做了一些必要的准备。

第二,确定了两个证人,这两个证人分别是多伦路小学的校长和陈启迪的班主任夏老师。当两个人听说李冬庭的家人要为李冬庭做无罪——或轻罪辩护以后,两个人当即表示愿意出庭作证。

第三,请荆南市随家仓精神病院的段主任等四位专家权威对李冬庭进行了医学鉴定,笔者在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段主任等四位专家多次应邀参加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这样的鉴定,他们的鉴定结果将作为法庭上最有权威的依据(段主任还向欧阳平提供了一个情况:李冬庭的律师张童林已经去过随家仓精神病院,并且拿走了一份资料——这份资料的内容和欧阳平拿走的那份资料完全一样)。

第四,在四件事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