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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劉科長來看我,劉科長已退休了,講話恢復了人性,
他說:「你的案子我們後來查出是冤枉你了,於是我們專案小組簽報上級,建議政治解決、
放你出來,可是上級很反常,竟不採納我們專案小組的建議,直到今天還弄不清為什麼上級
不放你。」劉科長的話,應屬可信,因為在劉科長之前,我在西門町碰到警總的魏宜智組
長,他也透露過專案小組的建議,他也奇怪上級為什麼不肯放李敖出來。我想,這該是蔣經
國他們最錯的決策之一,他們終於為我達成了深恨他們的充足理由,我自出獄又復出後,一
路追殺蔣家,從蔣介石到蔣經國到蔣孝文、武、勇,乃至一干走狗等,一連二十年猶未停
止,可見我有仇報仇的兇悍。——要關老子嗎?讓依認得阿拉,他媽的你可關錯了人了,你
們後悔都來不及啦!我在保安處第五房的時候、國特們朝我大吼大叫,說:「你在我們眼
中,是玻璃缸里的金魚,我們把你看得一清二楚!」其實,他們在吹牛,他們從來沒把我看
得一清二楚,我的陰險和報復能力絕非蔣氏父子及其走狗們所能看得清楚,我最後能夠口誅
筆伐,干他們二十年,真是痛快淋漓之至,「文化基度山」,世上只李敖一人而已。
我這次坐牢,同案一共八人,八人中我只認識謝聰敏和魏廷朝,其他五位李政一、劉辰
旦、吳忠信、郭榮文、詹重雄乃是在坐牢後認識的。他們牽扯到所謂台甫美國新聞處、台北
美國商業銀行爆炸案,其實也是冤獄。判決書下來的時候,寫得洋洋灑灑,有人名、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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