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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顿,李爸下意识地感慨,“他的歌词写得总是很好的。”
李谦的二叔顺嘴就来了一句,“你是教语文的嘛,小谦肯定随你呀!”
李爸脸上顿时笑开了花,却还是忍不住摆手,“也不是,也不是,这个,主要靠自己,我也就是帮点小忙,勤督促着点儿。”
在东北,廖爸廖妈一家人听完了这首歌,近乎是不约而同地长出一口气,廖妈笑眯眯的,道:“这首歌不错,我觉得比他上一张专辑的歌还好听。”
廖爸撇撇嘴,道:“还行吧!”
在巴黎,谢家父子扭头对视一眼,彼此都是一笑。
在王家,陶慧君笑眯眯地看向王靖露,问:“他们最近一直在忙活的,就是这张专辑吧?我听着挺好的。”
王爸扭头看她,“你还听摇滚?还听得懂好坏?嘁,别开玩笑了,那些年我听摇滚,你不是总嫌太闹腾得慌吗?”
陶慧君闻言面不改色,笑道:“谁让那是我女婿呢?”
王爸撇撇嘴,不说话了。
而与此同时,在全国各地的无数台电视机前,不知道有多少人控制不住地站起身来,或许是当着自己的父母,也或许是当着自己的爷爷奶奶,甚或会是当着自己的子女,他们却忍不住径直地爆了粗口——
“这首歌太他妈帅了!”
***
写不完这一大段了,精力不支了,就这一章三千来字,我反复磨了五个半小时,删删改改,才最终定稿。
这一章,送给盟主“米魅”兄,感谢你的飘红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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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三章 自今夜起
掌声如雷鸣一般,响彻了整个一号演播大厅。
《曾经的你》这首歌,或许并不是那种会在普罗大众眼中被评价为好听好唱的歌,也并不会成为ktv里的热门点播金曲,甚至于,这首歌曲单单只是从风格上,就已经注定了它并不会是那种极具传唱度的作品。
但是,所谓传唱度,对于音乐来说,只是衡量其普世价值,尤其是衡量其流行性和商业性的一个尺度而已,而与传唱度相对的,还有一个概念,叫做传听度——有那么一些作品,因为种种的原因,比如歌手不红,比如风格小众另类等等,它并没有成为某种程度上的大热歌曲,但总有一些人是听过的、且是非常喜欢的,所以,那些喜欢它的人,会非常乐于向自己周围的朋友们去推介,去宣传。
因为这些歌,往往唱进了人的心里。
落在耳朵里,哼在嘴里的,终究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渐渐消磨、远去,但唱进了心里的东西,却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越来越焕发出熠熠的光彩。
于是,前者被淘汰,后者反倒是逐渐沉淀下来,成为一代人心目中的经典。
《曾经的你》属于后者。
并非全然没有流行起来的基因,也并非不能大红大紫,因为在本质上来说,它应该算是一首民谣摇滚,而民谣又是独属于中国的一种音乐种类,更是国人的大爱,所以,其实这首歌骨子里就是带着一种讨国人喜欢的气质的,只是……它太质朴,太平淡了。
但情况和情况又不尽相同。
如果这首歌换一个人来唱,哪怕他唱得比李谦还要出色,但这首歌所面临的命运,却很有可能是要在蛰伏中一点一点的上扬,要从相对小众一些的口碑开始积累,并渐渐的将影响力扩散开来,走一个典型的小众作品成为经典的路子。
但是现在,唱这首歌的人是李谦,而它第一次跟观众见面的舞台,是春晚。
人,足够红,关注度足够高,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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