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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他沿著大廳往後方走;他背對著普恩,自己發出&ldo;噓!&rdo;的聲音。他故意停下腳步往車列那邊張望,企圖用這種方法讓普恩以為發出噓聲的是另有其人。他閃身從車廂下面鑽過去,打開另一邊的車門‐‐屍體正靜靜地躺在裡頭‐‐他只能火速將鬍鬚往死者臉上一放,食譜塞回死者手中,然後把眼鏡掛到死者頸上。最後,他再將假髭鬚隨手一丟‐‐後來,這假髭鬚在車廂下被人找到。這一連串的動作只花了幾秒鐘;接著普恩又聽到曼勒寧敏捷而鬼祟的腳步聲。趁著隨之發生的混亂當中,他可以走下地窖,爬出窗戶,並且從後柵門逃之夭夭。
為什麼模仿秀的演出是不可或缺的呢?
這就是問題的核心。要判斷真兇是誰,我們有兩種選擇:
第一種選擇,雖然命案並非預謀殺人,但是當蜜麗安&iddot;韋德和葛萊格里&iddot;曼勒寧在地窖碰上潘德洛時,兩人遂共謀犯下此案。用匕首刺殺潘德洛的人,若不是蜜麗安,就是曼勒寧。為了讓蜜麗安有個無法推翻的不在場證明,於是曼勒寧表演了一場模仿秀‐‐而她上樓刻意去和同伴混在一起。
第二種選擇,行兇殺人和演出模仿秀,皆是曼勒寧一人所為,而蜜麗安則被蒙在鼓裡,一無所知。
乍看之下,似乎各種可能性都一面倒地偏向第一種選擇。既然第一種選擇在表面上提供了冒牌貨為何要搏命演出的惟一好理由,那麼要找出一些非常有說服力的理由來支持第一種選擇,,似乎是絕對可行的。蜜麗安知道自己在光明正大的情況下,被人目睹拿著匕首走下地窖。為了讓她和命案撤清關係,所以發現屍體的地點絕不能在地窖。為了冒險演這麼一出危機四伏的啞劇模仿秀,其中一定有個非常強烈的動機,否則曼勒寧根本無須自陷險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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