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部分 (第3/5页)

荔骄傲地噘着嘴:“为了当个好信差,我可是拼命地练习呢!倒是你,是不是因为在凡人中住得太久了,怎么飞得这么慢?”

罗天耸耸肩。看着厘荔,他有种看到自己故乡妹妹已经长大成人的感觉。

厘荔继续说道:“我这次没经过你的老家,所以没有你的信。如果你有信要带回去的话,我可以算你半价。”

“好啊。”罗天随口答应着,指着下面一座楼房说,“那里住着一个收信人,我们下去吧。”

***

“火儿,是不是很好吃?要不要再加一道菜?”瑰儿笑嘻嘻地端着锅子问。

“要,要!”火儿的嘴几乎被食物塞满了,还在忙不迭地答应着。

“火儿,你想喝什么饮料?”

“火儿,要不要吃点心?”

因为被周影看见了那个“罗天,我最爱的人”的牌子,瑰儿有些心虚,所以现在认错态度好极了,对火儿简直是千依百顺。火儿的晚饭一直吃了三个小时,还有新菜不停地端上来。火儿仔细想想,发现瑰儿跑出去追星也不错,自己还是赚到了。他开始心满意足地计划着晚上要吃什么饭,叫瑰儿念哪本故事书。

砰砰,砰砰砰!窗户上传来敲击声。

瑰儿拉开窗帘,见外面飞着一个女孩子,正甜美地笑着问道:“我是信差,请问您知道隔壁住的山鬼小姐去哪儿了吗?她什么时间会在家?”

“啊,找我的。”瑰儿在周影家呆久了,用了半分钟才反应过来“隔壁的山鬼小姐”就是指自己,忙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打开窗户,说道,“快请进,进来喝杯水。”

周影和火儿都没什么亲戚朋友,当然也不会有信件麻烦信差送来,但瑰儿在各界还有几个远房亲戚,彼此之间偶尔有书信往来,所以她对信差还算熟悉。

瑰儿接过信一看,是母亲的一位远房堂姐写来的,内容无非是问问瑰儿最近好不好,在人类中住得惯不惯之类。瑰儿翻出纸笔,准备顺便写一封回信请信差带回去。

“在人类中,大家聚在一起住会方便很多吧?这家的主人是哪位?有没有什么信件寄出去?我保证准确迅速地送达。”厘荔飞进来,一边好奇地张望,一边试图拓展业务。

火儿颇有兴趣地说:“信啊?说起来我还没写过信呢!我现在写一封,你帮我送给楼下的狐狸。”

“火儿,不许乱写,要花钱的!”瑰儿大声警告道。信差们叫收十界通用货币——黄金,而且那种法术变出来、三五十年就会恢复原样的“黄金”,见多识广的信差们是不会收的。瑰儿可不愿意为了从六楼往五楼送封信而出钱。

“哼,我自己送!”火儿愤愤不平。

“你写吧,只是送到楼下的话,我不收你钱。不过如果以后有信要送的话,记得找我啊。”厘荔像哄小孩子一样哄着火儿。

“那我写两封!”火儿奋笔疾书。

瑰儿没有再说什么,因为她的目光凝固在了跟着厘荔后面飞进来的那个人身上:“罗、罗、罗天……”

“你好。”听到有女子这么叫,罗天马天露出了职业笑容。接着想起来自己现在是跟厘荔来送信的,不用这样表演啊,于是脸上的笑容立刻不见了。

“罗天,你、你怎么会来我家……你坐、坐,我给你倒水。你想吃什么?我帮你做!”瑰儿激动得全身发抖,声音都发颤了。

“不用,我们马上走。”罗天断然拒绝。

“我可不可以和你握握手?”

“可以。”罗天伸手碰了一下她的指尖。

“我买了所有报道你的杂志,你可不可以帮我签个名?”

“可以。”罗天在一本杂志上飞快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当厘荔和罗天离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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