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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没听说有人能如此躲避风刃,那群雇佣兵也只是选择用气劲硬抗,因为没人会相信自己的速度能快过风速兔,但刘云做到了,奇诡的步伐,绝佳的动态视力,躲避危险的本能,这些缺一不可,虽然这次只是堪堪避开了风刃,但却让刘云拥有了强大的信心。
余下的战斗几乎没有悬念,风速兔此后的风刃都被刘云轻易躲过,数十道风刃过后,风速兔的行动明显迟缓,刘云知道是时候了,可就在她拿出匕首的下一秒,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兔子口吐白沫自己倒下了。
刘云纳闷了,虽说她的匕首上涂着老鼠药,但还不见得能伤敌于无形吧,再仔细凑近一看,刘云乐了,原来是累死过去的。
牛x啊,史无前例啊,谁听过这样捕猎风速兔的,但刘云高兴啊,他原本还担心去卖魔核时让人疑心怎么办,现在可好了,这兔子是自己累昏的,她只是碰巧捡到而已。
拉着兔子来到佣兵营地,正好有个叫菲吉斯的商人在收购魔核,看到刘云手里的这只风速兔,他不得不华丽丽的抽了,这兔子羊癫疯发作了吧,要不然干嘛活活把自己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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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丛林深处
要知道由于再牢固的猎网也挡不住风速兔一击,所以雇佣兵们捕猎时至少得有八人围成一个圈,再用至少三层气劲护住身体要害部位,最后慢慢缩小包围圈,直至其中一人抓住机会杀死风速兔,这样的情况下,除非有武者级的高手,否则要抓活兔子是很难得,就是收购魔核的商人也是第一回见。
“额……这个好运的小姑娘,活的风速兔可比魔核值钱多了,一个魔核是一百金币,那我就付你三百金币吧。”
其实这商人给刘云的已经是个成本价了,但刘云纳闷了,多二两肉就增值这么多,是啥道理?
“活兔子的肉比较鲜嫩吗?”
“那倒不是,只是现在城里的夫人小姐流行养些外形可爱的魔宠,这风速兔可是抢手货呢。”
原来如此,虽然可以次次逮活的,但刘云想一下还是算了吧,一次捡到是运气好,二次、三次的就让人怀疑了,现在自己的实力没恢复,做人还是低调些好,再说三百金币是什么概念,埃门特一个三口之家好吃好喝一年的花费要两金币足以,三百金币已足够刘云办很多事了,不过风速兔还是要继续逮的,那可是免费的陪练对象啊,至于魔核就先存着,日后走出埃门特用钱的地方多的是。
拿好金币,刘云回到小屋一边休息一边反省今天的战斗,虽然最后是风速兔累趴下了,但刘云知道自己其实也快撑到极限了,她还是高估了自己,没想到一只一阶魔兽就如此厉害,原本还想探索一下魔兽森林呢,现在刘云也只得延迟自己的计划了,那接下来的时间就先拿风速兔练手吧。
半年的时间眨眼而过,雇佣兵们在两个月前就开始去魔兽森林的更深处捕猎,因为他们忽然发现林子边缘的风速兔数量正在急剧减少,而这当然得找刘云算账,现在的她每天都要轻松地捕获三只风速兔,过程是——先吊在兔子后面熟练“缩地成寸”,再利用风刃提高反应和躲避力,最后将任劳任怨的兔子宰了烤熟送入腹中,要是兔子能活过来,它们一定会声泪俱下的控告刘云这是红果果的虐杀啊!
无论如何,现在的刘云已攒了几十颗一阶魔核,他每天只在晚上回刘家晃晃,一日三餐都用烤兔肉解决,可喜的是刘云的身体素质得到了长足发展,直冲一米六的匀称身形足以傲视同龄水平,可悲的是她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兔子肉了。
就在刘云可以面不改色的长跑一个时辰时,就在刘云终于完成的做出整套柔术动作时,就在刘云再也见不得兔子肉时,她终于决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去林子深处逛逛,所谓嘴大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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