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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对她的经济状况与作品出版具有直接改善之功的,是台湾“皇冠”出版社老板平鑫涛。
平鑫涛的名字,对于大陆读者并不陌生,不仅因为他是《皇冠》杂志的负责人,还因为他是“爱情教母”琼瑶的丈夫;而对于本书来说,他的另一重身份更值得玩味——他同时还是当年中央书局老板平襟亚的侄子。
20年前在上海,张爱玲的第一本书《传奇》没有交给中央书局出版,从此与平襟亚结了梁子,还惹下了“一千元灰钿”的官司;20年后,她终于还是把出版权交给平家人了,而且,这一合作便是30年,直至死后。
平鑫涛回忆:“1965年在香港,我遇到了宋淇先生,他是一位温文尔雅的读书人,我们一见如故,他很热心地推荐了好几位香港的作家给我,尤其是张爱玲。那时,张爱玲已旅居美国。听到张爱玲的名字,我觉得又亲切又高兴,出版她的作品,绝对是一个很大的荣幸。《怨女》在1966年4月出版,彼此合作愉快,从此张爱玲的全部作品,都由‘皇冠’独家出版。年轻时期的张爱玲和平襟亚先生的《万象》杂志结下深厚的文学之缘,而后又和‘皇冠’愉快地长期合作,前后五十年,与两个平氏家族的出版事业紧密携手,这样横跨两代的渊源,也许正如她第一本书的书名一样,可说是另一则‘传奇’吧。”
1966年4月,《怨女》由台湾皇冠出版社出版,不久又接连出版《秧歌》、《流言》、《张爱玲小说集》以及《半生缘》等,遂掀起台湾的“张爱玲热”。而“皇冠”的版税亦成了张爱玲此后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在1983年12月22日张爱玲给夏志清的信中曾明确提到:“我一向对出版人惟一的要求是商业道德,这些年来皇冠每半年版税虽有二千美元,有时候加倍,是我惟一的固定收入……”肯定之情,溢于纸上。
1984年1月,她又在《皇冠》创刊三十周年纪念专号上公开发表随笔散文《信》,声称:“《皇冠》我每一期从头看到尾,觉得中国实在需要这样一个平易近人而又制作谨严的杂志。”“《皇冠丛书》近年来大量译畅销书,我一直私底下在信上对朋友说这条路走得对,推远了广大读者群的地平线。”
第十七章 台港行(12)
平鑫涛回忆:“张爱玲的生活简朴,写来的信也是简单之至,为了不增加她的困扰,我写过去的信也都三言两语,电报一般,连客套的问候都没有,真正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为了‘快一点联络上她’,平日去信都是透过她住所附近一家杂货店的传真机转达,但每次都是她去店里购物时才能收到传真,即使收到了传真,她也不见得立刻回信,中间可能相隔二三十天。我想她一定很习惯这种平淡却直接的交往方式,所以彼此才能维持三十年的友谊而不变。”
可见她们的友情不仅出于出版商与写作人的合作,更是建立在彼此的尊重与体恤上。
张爱玲显然也是这样想。她一直在为自己的“版权”争取,却并不对自己的“版税”计较。大陆有人搜集了她的旧作擅自出版,她因此十分不悦,一度想诉诸法律,直到那家出版社愿意回收那两本书才作罢;然而后来当真授权大陆某出版社出版文集,稿酬只是菲薄的千字二十五元而已,她却也欣然接受。只是因为那两本书的印刷实在粗糙,才又不得不收回版权。
相比之下,平鑫涛与《皇冠》出版社的“商业道德”可谓高尚,而合作方式又如此“安静”,自是深得张爱玲之心。她后半生最重要的两部作品《海上花列传》白话本与《红楼梦魇》也都由皇冠出版,此外尚有《惘然记》、《余韵》、《续集》、《爱默生选集》以及带有自传性质的散文集《对照记》等,共计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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