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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久,尚未审结,奉邀先生一商。』少顷,吏捧积年案卷至,主人退出。余阅诸情节,皆属易办,惟有误勾某罪人一案,余批云:『骨肉未寒,犹可还阳。否则东岳行查檄至,城隍将受处分矣。』神出视大喜,云:『先生所见,甚合我意。』茶罢,仍送至丹墀,曰:『尚有一事奉托,如晤包少府,渠承办工程木料,日内可到矣。』余唯唯别出,登舆而归,取牀头青蚨三百,犒其从者而醒。”

越三日,仙游大水,木料皆出黑口镇矣。包少府者,醴泉同知包某也。至今人呼王生而为“鬼幕宾。”

雷震蟆妖

严陵宋淡山于乾隆丁亥夏见遂安县民家雷震其屋,须臾天霁,一无所损,惟室中恒有臭气。旬日后,诸亲友以樗蒲之戏环聚于庭,天花板内忽有血水下滴。启板视之,见一死虾蟆,长三尺许,头戴鬃缨帽,脚穿乌缎靴,身着玄纱褙褡,宛如人形。方知雷击者,即此是虾蟆也。

梦中破案

曹州刘姓,以典当为业。虞城张某,为经理其事已二载矣,少有蓄积。岁暮欲归,主人留至元旦,乘一青骡去,相订上元日返曹州。至期不至,刘因遣人促之来。至其家,则云:“未尝归也。”两家致讼,控至抚按,勒限饬县捕拿。延至六月矣,公差惶遽无措。

一夕,访于城南,见有老人偕一年少相谓曰:“月色甚佳,何不向凉亭一行?”曹州南城十数里,旧有凉亭,公差私议:“二人于此时往,倘城门闭,何由而入?”心异之,遂先至彼相伺。未几,二人果至。听所言,皆邻里间琐事。有顷,少年忽云:“城内刘姓事至今未明,余心窃计,乃西门外卖饼孙姓利其财物,因而害之也。”翁问故,少年云:“饼店在此已数载,今春倏闭,是以疑之。”翁叱云:“此事大有干系,何得妄语?”意甚拂然。旋云:“夜深,可归矣。”

公差尾其后,行甚速,至南城,门已闭,见二人从门隙入。差亟呼司阍启钥入城,则两人尚在前行。至小弄,少年与翁别,入门,门亦未启也。复随翁行二十余家,亦未启扉而入。差大惊,叩其户。半晌翁出,持纸捻,披衣,极困惫之状。差曰:“适间与少年凉亭看月,何遽睡耶?”翁神色迟疑曰:“看月有之,乃梦中事也。”差复胁之往诣少年,少年出,亦如翁状,乃拘入县署,述梦中语。次早,遣二人至某村迹孙姓所居,则青骡宛系门首也,因锁拿到县,一讯而服,遂起赃问抵偿焉。

此乙巳夏间事。曹州守吴忠诰向为绥德州牧,与严道甫善,告道甫也。

马变鱼园地变鹅

雍正初年,伍相国为盛京将军送马五百匹诣黑龙江。将至不数里,忽一马振鬣长嘶,众马随之。至江口,尽跃入水,化而为鱼。

严道甫馆德州卢氏时,卢有戚罗氏,偶以二百钱买一鹅,带至济南应试。到时,鹅价甚贵,有以五百文售之者。罗忽动牟利之念,忆家有园地十五亩,若质钱买鹅,可获三倍之利。试毕回家,售地得价,四出买鹅,得三百余只,复驱以往。

行二日,至齐河,过城外长桥,有头鹅带铃者引颈长鸣,振翼而飞,众鹅相率以上。观者数十人,群相拍手。须臾之间,望之如白云一片,随风而灭。

罗惭悔交集,无可奈何。搜索囊中,尚余前次买鹅钱数百文,作盘费以归。自叹祖遗园地,化鹅而去矣。

聋鬼

乾隆四十九年,杭州半山陆家牌楼河中淌一浮尸来,村民霍茂祥,素行善事,为敛钱买棺殡诸市上。夜梦蓝衣人来曰:“我临平人张某,教馆为业,不幸失足落水。蒙君殡我,无以为报。我能预知休咎,替人禳解。倘有灵应,须以牲牢谢我,君可得香火钱。”霍醒,告之里人,果有求必应。不数日,香火如云。

霍夜又梦张来曰:“我左耳聋,有来通诚者,须向右耳告我。”于是,次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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