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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人不讲究胎教,可明锦却不愿意自己的娃儿还没出生就听到杀戮和死亡。
陆湛低头看着明锦乌黑明亮的眼,半天才露出笑容来,点头道:好。
第一百零七章 家书
陆湛问小元是否真正愿意读书的时候,小元有些迟疑,半天才吞吞吐吐地说,原本是没有什么兴趣,只是怕他们厌烦,才想着远离,可是后来跟着明锦学了字,又看过些句子,还真的有些喜欢读书了,这么说来,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判断了。
这个结果倒是让陆湛哭笑不得,最后还是明锦多了嘴,说小元现在连蒙学都没有毕业,她一个就够教他一两年的,不如让小元一边跟明锦读书,一边想着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什么时候想好了,再作打算。
书院又跑不了,什么时候准备好了再去也不迟。
明锦早就已经想好,小元若是想去读书,正好可以免去互相之间的尴尬,对他的前程也有帮助,若是不去读书,也不差,因为可以省下一大笔银两,家中还多一个壮劳力,将来只要给他在村里找一个合适的媳妇,似乎也没有多么的麻烦。
小元似乎没有想到明锦会如此尊重自己的意愿,虽然他心里怀疑明锦笑容背后是否藏着玄机,却还是颇受感动,对明锦也没有最初那么排斥,还因为明锦教他读书,有些敬重明锦的意思。
教书育人,明锦过去还真没有尝试过,她没有滔滔不绝的功力,平常话也不算多,三字经和千字文让小元读通读顺了之后,上课就变成了两人读书的时间。
明锦自己读一本,小元读一本,若是小元有什么疑问才会向明锦提出,明锦略作解释,偶尔明锦读出一些心得,也会停下来,跟小元说上一阵子。
小元没有见过别家先生,两人这种相处模式倒是挺合他的心意,这种默契甚至带到了日常生活中,在明锦身形笨重之后,小元偶尔还会默默帮明锦些力所能及的忙,总算是稍微有点和睦相处的意思。
明锦的肚子一天天的鼓起来,行动也就不那么利索,好在屋子都已经按照她的喜好布置周全,每天只剩下些简单的事情,一个人也能应付,她不是个能什么都不做,成天躺床上干瞪眼的人,就算是不大能动弹,也还是手里有活儿。
陆老娘对明锦这一点很是赞赏,在她看来,勤奋比能力重要得多。
陆大嫂本是农家出身,干活比明锦利落得多,可她却总是喜欢偷懒,三天的活儿,她一天就做完了,剩下两天便什么都不做,在村里各家串门聊天八卦,明锦则是每天都去做,没有因为头天干多了第二天就不干,也不会因为事情做完了就出去串门,倒不是她这个人有多么严谨认真,只是她头一次接触这些农活儿,新鲜劲儿还没过去,这村里大小又都不认识,她也不喜欢那些村妇们常说的寡妇风流韵事或者谁家老公公不正经之类的浑话,倒不如在自家呆着舒服。
这么两相比较,陆老娘就有了感慨。
天气渐渐冷了,明锦怕冻感冒了伤到孩子,便仔细保养,只要天气不好就不出门,吃饭也都是叶子或是小元帮忙送过来。
小元虽然没有什么底子,对读书倒还真有些慧根,有些地方明锦自己都没弄太明白,小元居然能侃侃而谈,偶尔神来一句,还颇有几分意趣,让明锦这个师傅心里十分欢喜。
他并不喜欢儒家经典,却对那些庞杂的知识很感兴趣,甚至很喜欢做算术题,小元长于辩论,或许是因为从小的环境,他对很多问题既敏感又尖锐,说话一针见血,经常把明锦说得目瞪口呆。
明锦看着低头看书的小元一副乖巧无害的模样,心里暗自叹息,孩子,毒舌系的美少年是很有出路没错,可最重要的那个美貌你并不具备啊,只能算是面目清秀,五官端正而已,再加上那张欠扁的嘴,怕是没办法引得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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