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 (第3/4页)
面吐出一口浓痰,七天八夜后,饿得头眼晕花的我,多半还得坐回桌前咽下这口痰。算了,不谈这些矛盾、恶心的感觉。
小说是商品,任何评价与谥美之词皆有可能是贴在其上的商品标签,必须正视事实。现在能安慰我的,也就是商品的双重属性,价值与使用价值。
空气是有价值的。
十人九个堪白眼,百无一用是书生。在越来越快速旋转的物质社会里,速度甚至已取代了物质,而成为上帝。财富、美女等仅是作为速度的一个代名词而存在。什么是速度?就是跑,拼命地跑,跑得面无人色、头发直竖,以为要飘入天堂。一切事物都被强而有力的速度抹去其参差不平的特性,为其所摆布,所奴役。所有的故事都大同小异,所有的悲欢离合都像笑话。小说已然丧失了它最光辉的一面,那种光辉是需要一颗谦卑的心打磨出来,并只有另一颗缓慢优雅的心才能见到。物质社会需要的是能按一定的长宽高搭建模型的积木,人被物化成“非人”,为人性服务而兴、而观、而群、而怨的小说,下场自然可想而知。
累了,今天就先说到这。
但“无用方为大用”或许值得再说一声。
三,什么样的人适合写小说?
一切障碍都粉碎我。
一切。
暮色沉下,花香徐徐。风把蹬三轮的老人吐出的浓痰抹在我脸上。他看了我一眼,面无表情,没说对不起,也没说请让开,灰黑的颜色覆盖了他。明明暗暗的光线在身边抖动,在商场橱窗玻璃上,可以看见一块块纵横交错的几何形状。圆的是鼓楼,长的是人行道,方的是邮政大厦,扁的是轿车。
人是什么?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人,确实渺小得紧。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一直朝“游刃有余”这方向走,认为自己总能在某天能成为文字的王,以其为刀,以无厚入有间,然后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是为善哉。我甚至在一篇小说中厚颜无耻地说,“我很愤怒,原来强Jian也可以这么进行。我决定,一定要在小说写到李吧。这样,我也能在我的文字王国里强Jian他。”噫,充其量不过“意淫”两字,却愣以为顶起它,就能把自己打扮成上帝。无知者无畏,血性固然可嘉,但对神的僭越,最后,一定得自取其辱。
这个世界过于坚硬,而人心却如此柔软。水至柔,故无敌,奈何能把一颗心修炼至一滩清水,那是圣人干的事,凡人如我,只能羡慕。倒是拿“鸡蛋”往“石头”上砸,这个谚语恐怕更适合小说的写作。一颗心总得鲜血淋漓。
坚硬的,坚锐的。无数种几何形状如长矛当胸搠来,又或似大锤嗡然敲落,每一种客观存在从暮色中凸起或凹下,挤压着我,并且意味深长。疼痛是巨大的,然,由此,我也得以睹见它们真正的容颜,它们的喜怒哀乐以及充溢在它们全身上下每根线条的灵魂。
敏感是小说之核。它由孤独而生。它是一个人的。
写作之人首先得孤独,哪怕身边万丈喧哗,他亦能在瞥眼间为躺在人脚底下那些破碎的影子以及影子旁边爬着的那只五彩斑斓的甲壳虫而心神震颤。忍受孤独、享受孤独、吮吸孤独,这并非天性凉薄,实在是人,生而孤独。所谓心神契合,不过刹那,烟花散去,月下独酌,影徒凌乱。世间情意种种,譬如烫的爱情、温的亲情,都好,惜乎却如池水一泓,溺于其中,纵皮开肉绽,若无孤独之心,顶多能察觉事情可能是这样,却不会弄明白事情为什么会这样。没有这个“为什么”,写作仅流于表层肤浅,停留在感官之上,更毋论生出悲天悯人等永恒的气息。惟有孤独才能在滚滚尘埃中腾出一处不可言说的空间。在此空间,我与万物拉开距离,距离或长或短,并随角度变幻,不停曲折,眼看、手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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