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部分 (第1/5页)

是说的统治征服的意思,简单来说,就是奥斯莱大陆所有的乞丐,都加入到弗利兹创办的夜来香商行。天下大同,为天下间的乞丐们,所过上的生活与平民百姓无异。

2。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原则,比如培训一个人的反应能力,与见物识物,想象能力广阔不限,做到具有创新的原则能力。

3。知识技能培训与商行文化培训兼顾的原则,不管以前的身份如何,以后所代表的身份为夜来香的一员,必须学会具有一种集体荣辱感。比如培训所教的业务销售水平,穿着打扮也必须做到整洁干净,礼貌谈吐等等……

虽然显得生奥难懂,但生活中优胜劣汰规则下,弗利兹会长只能强把好这关。而且对于这一批直接与客户接触的黑服,切忌不可掉以轻心。至于其它除了正忙于装饰,打下手的员工们,弗利兹安排他们出城开荒去了。

做为终端,但弗利兹知道,如果能省去进货价钱,就能从中节省一大把冤钱。贡米的进货价,一斤成本费用不到二枚银币。从耕种,收购,总收购,运输,在到自己手上的销售。利润与费用翻了恐怖的几十翻。

向城主干爹申请城外的一片大约为十里荒地开荒,因为希尔洛城为商业大城,农业就显得落为下乘。城外的荒地随处可见,十里虽大,但实际上,在希尔洛城的辖区面积,却九牛一毛。带领着一千多人员工,带着耕地用具粮食大米生活用品,浩浩荡荡向距希尔洛城南部方向,近五十里外的荒地进发。

而亚特兰斯因为要监督店铺的装修,就不能随着弗利兹来到平地了。原本其中有三百多的老弱病残孕,弗利兹已经通知他们可以不用去,并且会受到商行的赡养,可能是强于证明自己的价值,竟也一同随着大部队出发。见无法阻拦,弗利兹也只能随着他们跟着。

至于耕地翻土这些重活,弗利兹是万万不会让他们做,但是送送水,煮煮饭,这些轻活儿还是能胜任的。

在一名土地管员带领下,弗利兹与众人才历尽一天的奔波,终于来到了平地。见一望无垠一马奔腾的草地,弗利兹有点不是很满意,而是非常满意。良好肥沃的土地,能给种植大米提供更好的养料,而且平坦的土地为种植水稻旱稻,提供良好的隔绝性。最重要的是,这平地中心就流淌着一条清澈五丈宽的大河,为灌溉稻田提供充足的水源。心中万分感激干爹一番,拿了点金币,弗利兹阻塞给土地官手上。

本来弗利兹是不需要这么做的,不过与一名土地官打好关系,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土地官走后,弗利兹让众人在河边扎营,就地生起火做起饭来。

“多卡兹,你对种植稻田有什么经验吗?”负手站在宽敞的河边,弗利兹向紧随自己身后的多卡兹问道。要知道弗利兹可是在城市里,长大的孩子,至然对种植稻田显得不怎么熟悉。

“主人,我虽然不是内行,但是我认识几个非常有经验的种田农夫。我现在就去叫来。”在弗利兹给了多卡兹身份与地位后,多卡兹以光明神名誉发誓,自此一生,将奉弗利兹为主。所以也跟着拉卡萨等人一同的称呼!

“嗯!你去叫来吧。”对多卡兹的表现,弗利兹非常满意。虽多卡兹没什么技能,但是学习与适应能力极为快速。而且一些琐事,都能处理的异常令自己满意。最重要的是,他能揣摩自己心中所想心中所需。点了点头,让多卡兹去把这些人寻来。

“是!”多卡兹恭敬的退了下去。没多久就见多卡兹身后跟着五人来到,都是面容粗犷体型健壮。但前头第一人,年龄比后面的人略大一些,从斑白的头发,就可以看出。不过共同的是,以前都是从事过重体力劳动。

“主人我把人都带来了,这位叫霍金斯,在行乞前,可是远近闻名的产量大户,不过由于贵族收租太重,虽年产粮食最大,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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