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3/5页)

天日的日子过了两年,我在餐馆里吃没吃好、睡没睡好,更过分的是,堂叔只在开头的前两个月汇过钱给我家人,后来就直接挑明了我是个没有资格领薪水的人,因为薪水付我的生活费都不够,没有余钱给我家人了。”

“当时,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想回台湾又苦无旅费,我想念家人,但不敢对他们诉苦,怕他们为我忧心。

“第三年的中秋前,有二十几个中国人在餐馆里最好的包厢摆酒,有个男人的皮夹掉了,我送菜时看到,替他拾起,看到他带著一把精巧的改造手枪,后来更发现他们是在谈一件走私的大案子,我镇定如仪,没有声张,照样送茶递水,第二天,就有人找上我了。

“来找我的是三个西装笔挺的男人,他们自称是拉斯维加斯东方龙的人,希望我加入他们的组织,我拒绝了,但他们并没有勉强我,留下一个地址后就客气的走了。”

“我依然继续在餐馆工作,照样一个人当十人用,可是在万圣节那天,却发生一件事,这件事改写了我的命运,也让我再也没有回头的余地。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餐馆的生意特别好,我们忙得没有时间吃晚饭,却在结账后丢了钱,整整一百块美金,没有人敢承认偷钱,可是丢掉的钱却怎么也找不到。

“有员工目击是会计抽走了钱,堂婶冷眼旁观,因为堂叔和会计小姐的暧昧关系已经流传很久了,听到这样的指证,堂叔大发雷霆,斥责那人胡说,他怒冲冲的当著所有人的面指著我的鼻子,说钱是我偷的,他亲眼看见,要我马上就滚出他的餐馆。

“我既惊讶又伤心,既难堪又心慌,我身上一毛钱都没有,他连一件衣物都不许我带走,大雪纷飞、天寒地冻,我被恶狠狠的堂叔撵出了餐馆,当时我想自己就要冻死饿死在街上了。

“我饿了三天,也冻了三天,走投无路之下,我想到了那个神秘的地址,带著一身的落魄,饥寒交迫的找上门去,无力去思考自己将会面临什么样的转变,当时的我只想填饱自己的肚子,只想不再受寒,就这样,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听到这里,圆月的眼皮微微掀动,不想被莫冠驰的话吸引,可是却不由自主心疼他的遭遇。

那个可恶的、无良心的堂叔,怎么可以如此欺负离乡背井的他,毫不顾念血缘之情,将他赶走?他没得选择,不是吗?

他根本走投无路,算是情有可原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不是真的那么坏,大侠林冲都曾被逼上梁山过,他的行为或许也可以解释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一种。

如果当时他无人可投靠,饿死了或者冻死了,那不更糟?他只是试著想法子让自己活命罢了,加入黑道是求生存的手段……他并不坏。

“一个月之后,我被他们带到赌城,加入了东方龙,也见到了传说中的卫庆龙,这才知道原来他就是当日我捡到皮夹的主人。

“卫庆龙很赏识我,要我跟在他身边,并在一年后收我为义子,当时,我已经凭著自己的胆识在赌城大放异彩。”

圆月咬著下唇。

大放异彩——可以想见他在那里做了多少见不得人的勾当,在那种龙蛇混杂的地方,不狠一点是不行的,他大概都昧著良心在打天下,欺负那些善良老百姓,跟他那无良的堂叔一样无良……‘

哦,怎么回事?她的内心一下子同情他,一下子排挤他,心情在一夜之间从沸点降到冰点,听了他的告白之后,现在却又天人交战得好辛苦。

天杀的!究竟她是站在哪一边?公理,还是人性?

“我在卫庆龙身边学到了很多,两年前,他决定扩展亚洲版图,并将黑钱转投资到正当生意上,我与贺城西奉命来台湾,共同管理诸葛财团,然后就在不期然间遇到了你……”我承认自己做过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