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9部分 (第4/5页)
的神童,闭『门』读书的书生蓝鼎元,这是英华时代的海军幕官,台南海军基地的民务总办蓝鼎元。
“不管地熟不熟,够大就行!听荷兰人说,这岛幅员不下爪哇!林家的铜炉岛不过方圆几百里而已……”
蓝鼎元驳斥着部下,心中却有些焦躁不安。
自英华颁布《航海条例》后,蓝鼎元就认定这是拓业之机,以族人为根基组了“蓝氏航海公司”,投身殖民事业。
靠着族人,很快在吕宋之南占了一处岛屿,自建为托管地。但岛屿不大,经营托管地又『花』费不菲,也无余力组织族外之人殖民,蓝鼎元索『性』将公司变为探索公司,而非殖民公司,专『门』去干发现海岛和『摸』索航路的力气活。
英华南洋拓殖,有一整套章程,《航海条例》历经几次修订,已经非常完善。朝廷将殖民事业分解为几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利益,但也需要相应的投入。探索公司拥有“发现权”,这权力包括海岛、海峡和海湾的命名权,所发现新地的优先殖民权。
所谓“殖民权”,就是将新发现的土地变作托管地,拥有此地名义上的总督位置,以及工商税权。
探索公司拥有优先殖民权,可真正能将殖民权变现的探索公司不多。即便是福建四海豪:施家、林家、蓝家以及沈家,要支撑一个以上的殖民地也很吃力,更不用说那些靠着一条小海鲤船和十几号人就满大洋『乱』窜的野团。
《航海条例》规定,要将一地变作公司托管地,必须满足很多条件,其中最关键的一条就是拥有至少一百名英华户籍的住民,由此朝廷会派遣官员常驻。一百人派一个,军政法驿都管了,一千人再照内地一乡的编制派遣官员。
听起来简单,可要让一百英华人能在一地定居,这涉及到太多事情,初期也需要很多投入。而且该地若是没有特产输出,那就是桩赔钱生意。
真正有能力接纳托管地的,就只有南洋、吕宋和勃泥三家殖民公司,这三家公司不仅有经验,也有大布局,可以用更长远的眼光看待一地价值。
因此探索公司就成为殖民公司的尖兵,将探到的新土转卖给殖民公司,由此获益。当然,价码也随该地自身的价值而定。而价值就有生熟之分,生就是需要开发,熟就是不必『花』什么力气就能住人,熟地自然值钱。
探索公司在英华蓬勃兴起,三五人凑起钱,买下海军的旧船,甚至新造一艘专供探索用的快船,招一帮水手,就能在南洋四下游弋。只要发现没有别家探索公司“发布”过的新海岛,将岛上情况『摸』清楚,海图航路绘制完善,就有殖民公司来买优先殖民权,同时该地的命名权还是自己的。
吕宋和勃泥周边,不过短短两三年时间,就被探索公司全部『摸』透,在这期间,英华的探索公司还不断在爪哇一带活动,将荷兰人已发现甚至已占领的海岛重新“发现”,为此朝廷跟荷兰人闹得很是紧张,甚至巴布亚岛都没逃过纠纷。
南洋的“探索市场”已经没太大潜力可挖,蓝鼎元从荷兰人那听说爪哇的东南,巴布亚的正南,还有一个大海岛,于是他决定冒险一搏。
“荷兰人的海图真是差劲,少了两百多里……”
小船靠岸时,蓝鼎元还这么想着。
他们靠岸的地方一处海峡,顺着陡峭的谷地上了岸,蓝鼎元眼前豁然开阔。
无边无际的平原在眼前伸展开,草木虽然旺盛,却又欢实地舒展着,似乎千万年来都不知“拥挤”是什么感觉。蓝鼎元在草木辨识上已有很深造诣,毕竟探索公司还靠新产新物盈利,但他楞没找到几样在南洋熟悉的草木。
“果然是南半球呢,天幕变了,草木也变了。”
蓝鼎元此时还是感慨,然后招呼着部下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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