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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出来上朝了,难得崇祯一介劳动模范居然一连旷工了一个多星期,就差学他老哥躲一边去做木匠活了。
万幸他生活在了皇权高度集权的明朝,这要是唐朝皇帝如果这么被群臣反对,即使是天可汗李老二恐怕也要被政变了。
为了荀的安全,崇祯特意派了两千京营的士兵护送粮草,东林党势力庞大无比,改天换地都不是没可能,真以为出了京城就安全了?
为了保证荀此行的安全,也为了这次赈灾和试用期可以顺利一点,秦浩不得不当上了此行赈灾队伍的保姆,应对无所不在的天道之力,也应对东林党时时刻刻有可能的反击。
于是乎,秦浩本人在烈日炎炎的日头下,也不得不跟着荀骑在懒洋洋的健马上有一搭无一搭的聊天扯淡,押运着一百万石的粮草赶路,这速度实在是慢了点儿,再加上大太阳无情的仿佛要蒸干身体里每一分水分似的,他死狗一样趴在马头上也就不奇怪了。
“我说老荀啊,你就一点儿也不怕东林党派刺客把你宰了么,都这时候了你还熏香,生怕刺客找不准人是咋的。”
“老习惯了,不好改,况且行军打仗我也算是行家,自信我这军营铁桶一般,我还真不信有刺客能混到我身边。”
到底是三国来的,不像明朝的文官就只知道成天吹牛逼,人家汉朝时期文武不分家,荀打仗的功夫还真就不见得比公孙瓒要差,三万多人的民夫队伍,还真让人家整的跟个军队差不多,两千京营兵马放到他手里十来天的功夫,就跟脱胎换骨了似的。
“诺,这个给你,算我送你的礼物。”
“这是什么?”
“这叫古龙水,在耳朵根和手腕上喷一点,保证你浑身都香喷喷的一整天,比你不厌其烦的熏衣服好用多了。”
“哦?如此,就多谢上仙美意了。”
一听这古龙水如此神奇,咱们荀令香衣二话不说笑眯眯的就放在袖口里,那动作就好像生怕秦浩反悔似的。
“你好歹也是内阁首辅,就跟没见过好东西似的,看人家钱谦益,糟老头子一个却风流无比,听说他家豪华无比,我估计这趟回来有你没他,咱们就当自己已经赢了,等回京你就住在他的房子里好不好?”
“呵呵,钱谦益的房子恐怕没那么容易住啊,我有预感,这次赈灾,恐怕我九死一生啊。”
“没事儿,这不有我呢么,你自己是九死一生,可谁让你是我候选人呢,加上我,咱哥俩肯定能全须全尾的回京。”
第九十六章 天灾还是**
明朝的地理环境跟清朝相比差别就不太大了,而清朝的地理环境跟后世的差别也就不大了,从燕京到西北,骑一匹快马的话也就是一两日的功夫,换成运粮队也不过多走些时日罢了,因此这次行军其实路途短的很。
俗话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自从发财之后秦浩的各种生活享受已经是直线上升,刚出京的时候还反复地告诫自己,牢记公孙瓒的为将第一准则,争取跟士兵们同甘苦共患难,可是三天不到的时间就放弃了。
去特娘的军心吧,老子又不是带兵打仗的将军。
于是乎秦浩十分无耻地搂着扈三娘钻进了一辆雕着花的豪华大马车,悠闲地拿出了两瓶红酒,手里再拿出一个大雪茄,悠闲地抽了起来,自从他拥有了储物空间以后,他空间里满满当当放着的全是这些奢侈享受败坏斗志的东西。
三娘越来越坏了,也不知从哪个狐媚子身上学的功夫,一进了马车就开始抛媚眼,小蛮腰因为弓马娴熟的缘故只堪盈盈一握却特别有力量,加上上半身的两个玉兔和下半身的半个西瓜都比较标准,此时穿着一身行军打仗的劲装不但勾勒的凹凸有致惹人冲动,而且还有着几分制服诱惑的味道。
为了自己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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