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2/5页)

人的故事,我爱听歌,也爱听故事。”

“呵,女人都是柔情的,有股天生的蓝色的忧郁,凭的都是感觉与情感,那像我们男同胞,全世界的熊都一个熊样,思考用的都是下半身。”

李风一说完,女孩就羞涩一笑,半是责备半是撒娇地白了一眼李风。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李风的表现与吐淡从直觉上征服了女孩,最少她目前认为,李风是个善良的、博学的、有感情的男孩,是值得交往的。

“其实我觉得你不是靠下半体思考的动物,不知你的真实为人,但从刚才你流露出来的情感来看,你也是个柔情之人。”女孩突然对视着李风的眼睛。

“嗯。”李风笑了笑,道:“我是喜欢这首《在那遥远的地方》而已,要是什么感想我可真的没有,只是特别为那种悲伤的徘徊感到无奈而己。”

“你是说那个卓玛?”女孩眼睛一抖,静静地望着李风。

“嗯,正是这个歌中的主角。”李风闭起了眼睛,想起了“莲世倾尘”曾经对他说的话:“如果我是王洛宾,当初就毫不犹豫地跟那个“草原上的女神”卓玛走,因为那个时候,王洛宾原来的妻子已经出轨了。”

“又是一束悲剧,自己爱的人无奈错过,回来得到的却是妻子的离婚协议书,想想,王洛宾也蛮可怜的。如果我是卓玛,我也会抛弃所有的一切,跟随王洛宾走,让他的人陪我,不想再见到徘徊在草原上的痴情灵魂。”

李风的心一震,突然睁开了眼睛,地盯着女孩,这句与“莲世倾尘”说的竟然一样!

“看什么,登徒子……”女孩脸色又涨红了,她白了白李风一眼,羞涩地低下了头,心里却情不自禁升起了一丝甜蜜:他还是会注意到我的容貌。

其实不然,李风只是想到“莲世倾尘”而己,明白失态后,他道了声抱歉,坐了回去,静静地望着窗外的倒景。

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两人都没有说话。李风并没有再看手上那本《笔迹心理学》,只是一动不动地靠在那里,静望窗外,大大的眼睛特别的明亮,不知在想些什么;而女孩却是心如鹿奔,跳了一下午,她仿佛嗅到了身边那股既沉重又动人的男人味,整个人都处在不真实的状态中。

别人都说一见钟情是建立在出色的容貌上,但女孩却不以为然,李风不是最英俊的那种,相反有些平凡,是放在人海中就找不出的那种,但她却感到了李风身上那股特殊的气味,比英俊的容貌更为吸引人。

长途汽车从早上十一点半出发,在漫长的道路上行驶了五个小时,终于进了珠三角,窗外的景象变了,不再是山村与山丘,到处都是密密麻麻的楼层,这里的楼层规模并不大,只有六七层高,偶尔有一幢十层以上的高楼都是鹤立鸡群,而且令人无比亲切的是,道路上飞速穿梭的不但有小车,还有两个轮的摩托。

但过了惠州、东莞与珠海,驶进广州市时,飞速穿梭的摩托就绝迹了,因为广州市内已经全面禁摩了,道路上多的是小车。这个时候,李风又恢复了以往的生猛活虎,双眼不停在外穿梭,捕捉着一个个令人激动的标志。

有两圆垂直的丰田,也有三叉标志的奔驰,有一个大的本田,也有四环相扣的奥迪,有ford标志的福特,也有BM的宝马……

李风看得心花怒放,双手兴奋得相互磨掌呵气,来之前就知道广州是个大都市,里面啥车都有,但来到后,李风还真的激动万分。他是个忠实的车迷,市面上的车他都研究过。在别人惊呼繁华的车流、惊叹高耸的大楼与感慨城市人的时尚时,李风却伏在窗上,一辆又一辆地辨认着从身边经过的车,一次又一次地统计着各辆车的数量。

“奔驰18次、宝马25次、奥迪9次、福特65次、丰田89次、本田110次,大众13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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