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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換個媳婦兒回來,這才是他們養著她的終極目的……就像上輩子安文野經歷過的一樣,只要她還有子宮,就一定會有買賣價值。
幸運的是,經過那一病,家裡人也放鬆警惕,覺著她一個只剩半條命的孩子估計跑不了了。
那天夜裡,她趁著家人外出喝酒,帶上乾糧一路順著崇山峻岭跑,也不敢走大路,就在山裡走走停停跑跑,一直跑了一個多月才到達有人的地方,而那個地方,就是陽城市區。
她清楚地記得,那一年是1978年冬天,她順著為數不多的線索找到自己「母親」劉美芬的時候,劉美芬已經是個癱子了,娘家不要,婆家不認,只能在城裡收容站艱難求生。幸好,她雖然癱瘓了,但社會沒有拋棄她,不僅在收容站有了一間五六平米的避風港,還掌握了一門討生活的手藝——織毛衣。
一天從早到晚的織毛衣,一個月也餓不死,在收容站的伙食之外,她還能自己攢下幾塊錢,畢竟行動不方便出不了門,錢也沒處花。
劉雨花找到她,小乞丐似的哭著跪下叫「媽媽」的時候,著實嚇壞了,也驚喜壞了劉美芬,她一直以為自己的人生就這樣被白香桃那賤人給毀了,誰知道居然還有個女兒願意認她,雖然沒有任何母女情分,但這是她過上好日子的唯一希望,是她能夠讓自己老有所依不至於流離失所的最後一根稻草。
就這樣,母女互相把對方當成自己過上好日子的最後一根稻草,互相利用,互相取暖,生活了好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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