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部分 (第1/5页)
一部小说在人气初显和人气积累到顶峰后版权所能卖出的价格是截然不同的。潜力越大的小说越是如此。
当然,对其他人而言,或许一部刚火起来的小说谁也不能保证它一直火下去,在完本之前甚至会变得更火。但刘波脑海中有一部完整的《仙逆》,却是可以保证这个的。
从这方面来讲,现在就卖出《仙逆》版权显然是种短视的行为。
手机那边李丽听刘波好一会儿不吭声,不由自主的就忐忑起来,心道:他该不会是心里对昨天相亲的事记恨着,故意不搭理我吧?那我该怎么办?
就在李丽惴惴不安时,刘波开口了。
“李小姐,贵公司能看上《仙逆》我很高兴。不过这件事对我来说有些突然,先给我几天时间,我了解下这方面行情后再联系你们,怎样?”
“这样啊。”听刘波不愿意见面谈,李丽有些失落,但也没办法,再次露出苦涩的笑容,道:“行,那我等你联系。”
回到出租屋,刘波就找出以前跟启点签的合同文件,细细的查看有关游戏版权方面的条款。
这一看,刘波还真发现了许多以前没注意到的问题。
合同中,小说的电子版权、音频改编权、简繁体纸质书出版权,都名言了交给启点所述公司代理的,这个很容易看懂,也没什么可争议的。
而这方面所产生的收益,同样按照刘波这小说所签的a级合约来进行作者与网站对半分。这对半分的,是指网站将小说此类版权卖出去之后的收益对半分。
从这方面来讲,无疑不如作者直接和那些出版商签约赚得多。
但作者也不是真的很亏,毕竟网站提供了小说发表的平台,又在宣传方面出了很多,最后还算是中间人,综合起来拿走一半的收益也不算过分。
然后就是刘波所关心的影视剧、游戏改编权了。
这方面合同中并没有直接说明,只是说根据华国着作权保护法第多少条至多少条,将该部分权利交给网站代理,以帮助作者获得更好的推广机会和更多的利益。
毫无疑问,这其中的各种权益问题是值得商榷的。
要是一般人,肯定得各种查资料,还不一定弄得懂。但刘波因为有律师“刘波”的部分记忆,而且很巧的是,那部分记忆正好涉及到影视剧商业操作方面。
所以,刘波一下子就明白了这其中的道道。
按照合约中的要求,这本小说的影视剧、游戏改编权网站和作者都有权利出售,卖出所得也是按照合约中的对半分。然而这个对半分大有讲究网站卖给别人时,是可以附加其他合作条款的,从而让网站获得更多的利益,而刘波只能分到版权改编费的一部分。
而若是刘波自己卖给别人,不附加各种条款,价钱可能就高出很多,对半分后他得到的也更多。但是,刘波要卖改编权必须得经过网站同意,也就是又绕回网站身上。
因此,最重要的一点来了网站和作者相比,谁更有可能卖出这些改编权呢?
当然是网站了。
所以,在这件事中作者很容易吃亏。
网站过分吗?奸诈吗?
可以这么说,但却无法过多指责什么,因为资本的运作就是这样无情。网站也要养人,要发展,要得利,不多搂些钱他们开网站做什么?做慈善啊?
不气愤,也理解,但刘波却并不准备在这件事上认宰。
因为,他现在有能力去反抗!
“既然青燕集团的人想到联系我,肯定也想到联系启点网站那边吧?看来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必须得尽快发功才行啊。”
嘀咕了一句,刘波从兜里拿出了一叠卡牌。
《仙逆》版权之争绝不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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