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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证据里可以看出,马和纱小姐此前多年都是华夏联通的用户,已经有了一个联通网段的号码。而且请注意,那个号码的uim卡恰好是可以向下兼容、使用到iphone…3gs手机中的。
可是,去年7月后,她为了使用iphone,却特地又办了一张新卡,在iphone…3gs上破解后发微博。与此同时,我们从这些记录里面可以看出,她用于发微博的这张电话卡,几乎没有短信消费、通话消费。所有日常消费依然产生在旧卡上,甚至旧卡上还有运营商代扣的网络游戏充值消费记录。
我们还有相关的明细,总而言之,可以证明马和纱小姐得到iphone…3gs手机后,几乎只用这台手机干过发微博,以及其他可以在社交网络上公开显示其使用的是iphone手机的炫耀性行为请问被告人,你认为这是一个正常消费者的行为吗?一个正常喜欢用iphone手机而购买的人,会这样‘所有其他日常通讯、用手机看书、娱乐’都还用旧手机,然后只用新手机做那些公开伤害手机厂商商誉的行为么?”
虞美琴立刻反唇相讥:“我方委托人怎么使用iphone手机,是她的自由。她只用iphone发微博怎么了?她无非是从某些渠道得知,当时的微博内测app有‘用iphone发微博会显示其平台后缀’的特殊显示效果。也知道这种显示效果有稀缺性。
所以不惜花费重金求购海外iphone并破解,以图收获这种稀缺性带来的流量关注优势这是自媒体经营的正常策略,完全是善意的使用。”
对于虞美琴的这种说法,杜丘明当然是不会甘心的,于是双方优势一番嘴炮。
不过,水倒没有一边倒地被杜丘明搅浑。
看热闹的人最多觉得马和纱稍微有点博眼球的心机,却不至于把她当成碰瓷的。
这个过程中,虞美琴还少不了不着行迹地抨击一下联通方面居然跟外商同流合污,在民事案件中都把用户消费记录泄露给调查者只不过,这种反击在国内没什么话题度,中国人都觉得这是应该的。
足足嘴炮了半小时后,轮到虞美琴这边举证。
当然,证据也是早就提交过的,只是此前一直没用到、不起眼而已,所以也不存在“延期举证”。
“这是一份我方当事人去年7月与新浪公司技术支持部们某接线员工的通话记录从记录可知,当时,我方当事人作为知名加v用户,就‘目前新浪开发的内部封测版本移动客户端,是否有显示‘发布于iphone平台手机’这一后缀信息’的问题,向对方提出过咨询。
而在得到肯定回答后,我方当事人才购买了iphone…3gs手机。从这个时间线的先后顺序来看,我方当事人完全是出于正当目的购买的手机……”
“反对!”
当虞美琴说到这儿时,杜丘明立刻提出反对,打断了她,“马和纱小姐在此前的庭审中,多次陈述‘她不知道未过审的ios版微博app安装文件的来源’,而且在我方一再交涉要求其交待‘向她提供该安装文件的新浪内部责任人’时,她也屡次拒绝。
因此,我方认为此项录音与其前述证言存在重大矛盾,不应当采信……”
“请对方代理人注意一个事实这个录音是有新浪公司官方客服存储的,真实性和时间记录不容置疑。而且,这个通话中,我方当事人只是‘咨询了有没有这种东西的存在’,可没有直接要求对方提供安装文件。
咨询行为,和后来实际实施完全是两回事。众所周知,我方当事人是个在消费行为方面比较没有远见、容易拍脑门剁手的冲动少女,‘没想好将来怎么破解怎么安装,就直接头脑一热先把手机买了再说’,是完全正常的行为!对方代理人不能理解这种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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