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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笑,」他說,「我完全明白你的意思,但是你又不肯跟我結婚——」

「你沒有條件結婚!」我截斷他,「你不能負擔家庭。」

「你太虛榮。」他說。

「太多無能的丈夫都用這種藉口來替他們自己開脫,我不怪你。」

「你聽我說:我與那個女人其實什麼也沒有——」

「我沒有吃醋,我只是不想你再住在這裡。」

「好的,」他說,「我搬,你不必再諷刺我。」

「請。」我說。

「好。」他站起來。

「你忘記車匙門匙。」我說。

他無可奈何的把一大串鎖匙掏出來擱桌上。

我替他開大門,他看到門上的新匙,呆住,他問:「你連鎖都換過了!」

我笑笑。

「你這歹毒的女人!」他咒罵我。

我微笑,向他鞠躬。「你出去多多替我宣揚一番,我不會怪你,自古全世界的人都抱著『寧可我負人,不可人負我』的心理。再見。」

「謝謝你!」他怨毒地說。

我關上大門。

這些日子他一直住在我的書房中,住了很久。他是怎麼搬進來的,我也忘了。開頭好像是因回家遠,他說累,便在我這裡睡一個晚上。再後來周末索性不回去,放一套睡衣與替換的衣裳在我這裡,然後乾脆不走了。

我覺得怪悶的,怎麼會變成同居的局面?我一向反對同居,因為對女方太不公平——盡了所有做妻子的責任,而得不到做妻子的權利。而那時因為他向我求婚,所以心腸一軟,便讓他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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