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1/4页)

议接连不断。

特别在京都,改革势力强大,战后数十年一直由共产党人担任知事。工人只顾伸张自身权利,丝毫不体谅经营者的烦恼和痛苦。另外,大多数经营者还残留着战前的体质,把工人看成是工具,这或许是因为京都没有遭到美军的空袭,街道和市民被完整地保留了下来,使得京都的经营者沿袭了陈旧的劳资观。

这种敌对的劳资关系究竟是在何时产生的呢?回顾人类发展史,认为大概是与以下的背景有关吧。人类在其黎明时期从狩猎采集的迁徙生活转变为农耕的定居生活,农耕开始之后,人们为了谋求生活的安定,开始储备粮食以抵御自然灾害。于是就会有一部分剩余的储备粮食,这时就出现了富有商业头脑的商人们把剩余的粮食运到粮食匮乏的地区进行贩卖。

最初,商人们是以个人或是家族的形式经商,随着买卖越做越大,开始雇佣家族成员以外的工人,这时就产生了经营者与工人的关系。商业随着时代的推移日渐繁荣,生意越做越大的商人们需要雇佣更多的工人,于是出现了尽可能地压低工人的工资,以增加自己利润的现象。这种经营者不断增多,不知不觉就形成了经营者与工人的对立。

之后资本主义得到了发展,出现了制造业等各种产业,诞生了株式会社等近代公司组织。在此背景下,公司组织日益庞大,较以往更为忙碌的经营者开始任命董事,使其作为一个共同经营者分担自身的工作和责任,以此对公司的经营进行分工管理。

确实由于增加了分担经营者工作的董事,对经营进行了分工,所以公司经营的效率得到了提高。但是,其人数最多也就几十人,包括董事在内的经营层与占绝大多数的工人之间的敌对关系不但没有得到解决,相反这种对立日益激化。

工人只顾伸张自身的权利,丝毫不愿意体谅经营者的痛苦与烦恼,而经营者也不会主动去了解工人的立场,保障工人的生活和权利。由于双方都高举利己主义的大旗,丝毫没有对对方的关怀之心,所以劳资对立日益激化。

二战结束之后,在这种劳资对立日益激化的京都,我创办了公司。员工们或许是由于在这片土地上成长的缘故,大多数人认定经营者和工人是敌对的,丝毫不相信经营者。

当时的京瓷是一家创建不久的小企业,需要全体员工团结一心,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在这样的关键时刻,如果由于劳资对立而使企业出现内耗,将使公司难以生存下去。因此无论如何也要消除公司内部的对立,使劳资双方同心协力。

如何才能解决这一问题呢,我对此感到很苦恼。经过反复摸索,最终得出的结论是,“如果经营者尊重工人的立场和权利,工人与经营者一样具有为公司整体作贡献的想法,那么劳资对立就会自然而然地消失”。

公司有个体经营、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等各种形态,其中如果有“全体员工都是经营者”的公司形态,那么从一开始就不可能有劳资对立,而且一定是全体员工为公司发展而团结一致的最强大的集体。

4.实现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经营(2)

当时我知道在美国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经营形态里有“合伙人”的概念,存在着作为共同经营者的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地参与经营的形态。我非常希望京瓷的员工都能成为合伙人,但是遗憾的是日本的法律制度中没有该类经营形态的规定。

即便如此,我还是认为最理想的是全体员工为了劳资双方共同的目标而能互相合作,并借助日本传统的“家族”观念构建这种模式。这里所说的家族是指祖父母、父母、子女等所有家庭成员为了自己的家庭而一起努力的传统型家族。尊老爱幼,大家为家族的兴旺发达而欢欣鼓舞,形成一个命运共同体,互相关心,为了对方可以不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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