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4/5页)
见美女的脸一下子涨得痛红,浑身像沾了痒痒粉似的不自在,“他妈的,都是色狼!”美女看大冬瓜身材壮实估计风吹雨打都不倒,便将目标转向我,一记推搡便一扭头转身就跑,突然想起一句诗“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美女关键时刻做出最正确的抉择,我身形一晃倒在大冬瓜怀里。
护花男紧随其后,临走是又狠狠瞪过来一眼,“算你们走运,给我小心点!”其架势像足了黑社会老大。
“秋,没事吗?”大冬瓜几乎从头到尾摸了我一通,满是心痛,“那些个什么人啊?真是有毛病!”
心还在乱跳,有一半是被吓得,有一半是郁结在心,于是都忽视了大冬瓜不安分的双手。突然眼里涩涩的。
走出火车站,才得意看清这个城市的全貌。高楼林立,车水马龙,人流如潮!一副噪杂匆忙热闹非凡的景象,突然想起家乡的那份安宁。那份宁静对于这里来说简直就是奢侈,我的人生可能也不会再宁静。
走在路上仰着头看那一幢幢几十层的高楼,我的脖子都有些僵硬酸痛。看身边一个个擦肩而过的人,一个个走路姿势都有些趾高气扬的,打扮得也人模狗样的,不知道为什么会想到这个龌蹉的词,也许有些不太尊重别人的感觉,所以就换个吧,我又想到一个词,那就是“潮”,看来我的思想还挺与时俱进的。我看到的大多数都是城里的人吧,我感觉他们和我们大不一样,他们的皮肤都很细腻很白,他们穿着都很考究华丽,更主要的是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气场,冷冷的居高临上的仿佛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我在打量了自己和哥,突然觉得我们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仿佛穿越了似的,虽然我和哥基因不错皮肤并不黑,但穿着明显是落后了几个年代似的,哥的脸上因操劳而布满了沧桑、浑身的风尘仆仆之感,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了十多岁。这种奇异的感觉令我非常的不安,仿佛如履薄冰,但并不是自卑,再看哥仿若无闻熟视无睹的模样,还挺悠闲自在的吹吹小口哨,像极了到动物园看动物。或许是我太敏感了吧,于是我学着放松,我的手却不由自主搀上哥的胳膊。
走进一家运动品店,在琳琅满目的货物中,我买了一个最便宜的白色护腕。然后我解下左手腕上的手绢,将它套了上去。手腕上那条疤痕是我一直以来都隐藏的部分,同我一直穿带领子或高领的衣服一样,胸膛上那疤痕也是我需要隐藏的部分,好像这样便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自己忘记了,别人也不会知道。我的自尊心总是那么强烈。
大冬瓜看到我一举一动,然后斜着嘴角笑,“刚进城就赶时髦啦?”
“要你管?”我也对他笑,笑得有点发苦。
“浪费钱!”
“你就知道钱!”
“没钱你吃啥?”
走在路上脚步一直有些虚浮发软,浑身轻飘飘的,好像一朵云随时会被风吹得支离破碎散落天边。
也许一路奔波太过劳累,也许想得多了些。
作者有话要说:
☆、贫病交加
平生头一次进城,走过大街小巷,高楼大厦鳞次栉比,商店的广告招牌像路上一个个花枝招展的女人一样招摇。真是大开眼界,咱两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似的。
最搞笑的是和大冬瓜两个人看到某幢贼高的擎天高楼,于是两人不约而同开始仰头数共有几层,如果戴了帽子的话估计还没数到顶就得掉下来。数了几次两人都意见不合,还差点争了个面红耳赤。不过一升起要争论不休的苗头,大冬瓜便会主动举白旗投降,怕刺激到我。生病原来还有这好处。所以从小到大在大冬瓜前我的任性和脾气总是当仁不让的,当然有很大一部分故意的成分,有时候气气他逗逗他也是件很好玩的事情,聊以度过漫漫无聊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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