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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not?不要钱的东西我最喜欢了,说不定还有额外的收获呢。”我的眼中闪烁出熠熠光辉。
这是我在南京写的最后一部分了,我将要坐火车离开南京到外地工作了,至于什么时候更新,我只能说尽快了。这一章没有结束大家凑合着先看,否则就要长期等待了。
二00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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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四章 重逢!第三次英雄救美!(下)
/!唱歌的歌手,正是把自己生命的最后时光献给了这个国家的家驹我所喜爱的歌手,没想到事隔多年我竟然还能在异乡的土地上听见他曾经唱的这首歌,这大大的引起了我的兴趣。我顺着歌声的方向拐进一个巷子,路边正是一家音像店。店主百无聊赖的收拾着东西,看样子准备打烊了,见到我进来,帮恭身说:“依拉夏依依吗塞依。(欢迎光临)。”看他的相貌不是日本人,估计是我们的同胞,不是香港人就是台湾人。我开口说道:“给我一盘带有《冷雨夜》这首歌的Beyond的CD。”听到我说的是国语,他明显愣了一下,不过随即缓过神,顿时微黑的脸上洋溢着欢愉的笑容,也用国语答道:“请等一下。”他并没有从售货架上拿CD,而是转身进了房间,过了三四分钟才双手捧着一张精装的CD磁碟摆放在我的手心,眼神却不舍的看着这张CD。
“你是三年来我见到的第一个国人,能又一次听到国语真感动呀,这张碟子还是十几年前我在国内买的,而且还专门排队让Beyond乐队的成员签名,难得有知音还能在异乡记起他们,我交给你了。”我翻过碟片背面果真见到了几个人的签名。“虽说是十几年前买的,但我可没有拆开过哦。”老板还不忘解释两句。“这是你的珍藏我怎么好意思接受呢?”我想要把CD递还给老板,老板摁住我的手说道:“音乐是给知音欣赏的,在我这里只是一张CD碟片,在你那里却可以成为一首首美丽的歌曲。”“那要多少钱。”我清楚这张签名碟片可以算是无价之宝,他我还是想要有所补偿。“那就给我一块钱吧。”老板看我还在客套最后摆摆手说道。我也不再说什么了,摸出了一枚一美圆的硬币递给了他,老板笑着接受了。
从闲聊中得知,老板果然如我所料确实是香港人,来日本已经五年了,上个月才把老婆、孩子接过来一起生活,老婆孩子还是过不惯这种夜生活,很早就已经在楼上睡了。也许是很久没有聊得如此开心了,时间不知不觉的从我们的指尖溜走。眼看着墙上的挂钟将要指向十二点半,我不得不起身离开。
临走时,老板递给了我一张名片,我也留下了手机号码,在老板的目送下离开了,我低头看看手中名片:李简城。乖乖差一个字就是香港商业界的老大了。
收起了名片,正要原路返回宾馆,六个年轻人摇摇晃晃和我擦身而过,其中两个还扶着一个女孩,从他们身上可以嗅到浓烈的酒精味,猜都不用猜就可以知道他们喝多了。我闪身让过他们的时候看见女孩两眼微闭,小嘴一翕一合,嘴边偶尔还发出几句让人不知所云的呓语,心里不期然的想起了那次初中同学聚会,估计我当时的情况就跟这个女孩差不多。
我苦笑着摇摇头不再瞎想,才走了没有两步,就听见不远处的左边小巷子里发出声响,我凑过去一看,原来是那六个人站力不稳齐齐摔倒在地上,此时虽然天空中不再飘雨,但地面上却仍湿漉漉的,他们倒地处还有几滩积水,顿时他们的衣衫上都浸湿了,女孩的酒也消退了不少,虽然还没有完全清醒,但也睁开了双眼。
我看到他们没事就打算回去,可是身后却传来了女孩的喝斥。我想大概是埋怨他的伙伴弄脏她的衣服吧,也不在意。“#¥#¥#¥%#¥%¥#%……—……***·#。”女孩和那些年轻人用日语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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