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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交換了意見,這官司打下去我們贏面是很大的。」
大青疑惑問:「那我們為什麼要和解。」
幾個孩子同聲問:「對啊,為什麼?」
「這是從大家的利益出發來考慮。」張律師道:「今天上午下庭後,我和對方律師聊了幾句,大概意思是,他們只是想要點錢,並沒有真正打算分遺產。劉律師查到一件事,二青找了幾個證人,證人證明太郎生前交代過要給二青一千萬。不過對方律師很賊,將一千萬改成了三千萬。也就是說,實際原告只打算要一千萬。」
三青非常不滿道:「我們為什麼要給他一千萬?」
張律師耐心道:「第一點,對方律師不是善茬,二青今天出庭的準備做的非常好,不僅是證詞背的好,而且穿衣打扮,禮貌等方面做的都很得體。反觀我們就有些不理智了。在這種法官為主要核心來判定的案件中,法官主觀看法很重要。第二點,這個官司我們贏面很大,但是不代表必贏,青青和太郎也許還有其他事我們沒有挖掘出來,對方律師因為是一般委託,拿的是死錢,也不太可能願意去和我們拼到最後,甚至是二審。」
劉律師在張律師停頓喝水時候,接口道:「最要命的一點,這種官司原告占有話題權,他提出一個話題,我們要想辦法反駁這個話題,我們是比較被動的。對方律師顯然看到了這點,他會五花八門的出招。官司這樣打下去,就算我們笑到最後,也不肯定這官司要打多久。一審判我們贏,對方還是可以提出上訴,說不準要拖延半年甚至一年以上。在本案沒有結果之前,也就是無法確定繼承者之前,你們連一毛錢遺產都分不到。按照山青公司目前的總資產,考慮對方要的不是很多,並且準備很充分,所以我們幾個律師商議之後認為,協商和解是最符合大家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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