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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混淆法?
a打了b一拳,b報警,a稱自己被b打了。警察查看傷勢,發現b只是皮外傷,a為輕傷。雙方都有過錯,按照賠損法理,b要賠償a醫療費,a賠償b醫療費。很顯然,b為此付出了更大的代價。
b沒有打a,但是a混淆了概念,他把概念從單方面毆打轉變為毆鬥,將事情的性質轉變,用自殘方法讓自己成為受害者,讓b受到刑事責罰。
如剛才辯論,辯方無法直接回答曹雲這個問題,呼延屏就借可能是可能不是的問題來制約曹雲的問題。呼延屏認為王小姐在勒索一百萬被拒後,惱羞成怒。這似乎反證了前面的問題,但實際上只是一種解釋。在王小姐還沒有確定是否勒索一百萬的時候,呼延屏就把後面發生的事歸咎於王小姐勒索一百萬。
歐陽逸道:「根據筆錄,三份審問口供,王小姐對這問題的回答是完全一致的。王小姐對自己有前科的事一直很擔憂,在警察到來後,王小姐知道孫地遲早知道自己的前科,於是提出了被侵犯的說法。她知道自己鬥不過孫地的律師團,她是先下手為強的心態。」
歐陽逸道:「我們可以否認王小姐筆錄和口供。我想說的是,即使王小姐勒索一百萬被拒,她就敢惱羞成怒?她不清楚自己的前科嗎?不清楚孫地的實力嗎?」
歐陽逸:「綜上所述,孫地筆錄中王小姐勒索其一百萬的說法,非常不可信。不僅不符合王小姐的人設,性格,經歷與智商,而且違反了基本邏輯,王小姐真勒索一百萬被拒,警察出現,她應該是息事寧人,而不是把事情鬧大。」
這時候,南宮騰飛接麥:「何英,我們是老對手了,你有個缺點叫畫蛇添足。你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你有時間和機會與孫地溝通。你不應該讓孫地反告王小姐勒索,還好王小姐在筆錄和口供中存在大量矛盾,加上她有前科,事情才被認定。你當時就知道王小姐有前科?你不認為你的策略很冒險嗎?作為一名律師,在知道王小姐是主動進入客房情況,不需要去添油加醋,就這一點就足夠了。你呢?非要加上勒索,這就留下把柄了。以孫地的地位,王小姐坐牢對他有什麼好處?律師應該站立在僱主的立場和利益去看待問題,而不是越狠就代表你越厲害。」
「南宮騰飛,你什麼東西,敢來教訓老子?」何英怒道:「你除了做偽證,還有別的本事嗎?」
南宮騰飛慢悠悠回答:「有,我出道二十五年,打了七十八個民事官司,勝率74%。打了十九個刑事官司,其中十個案子的被告無罪,五個案子的被告減罪,兩個案子的被告免牢獄之宅。這就是我的本事,數據在這裡。你的數據呢?三十歲到四十歲,你民事官司勝率竟然只有35%,因為會拍孫海的馬屁,銀河律師所將容易贏的案子交給你,你又拒絕了難度大的官司,導致你的勝率上升到70%。也只有70%。就憑這點,我就有資格教訓你。」
麥只有一個頻道,在一個人說完前,司儀不會切麥,避免吵鬧一團。雖然何英大喊大叫,但是南宮騰飛的每句話大家都聽的很清楚。
司馬落不太明白:「師姐,南宮騰飛在幹嘛?」
越三尺側頭在司馬落耳邊道:「打廣告,南宮騰飛這幾年來很不順,丟失了不少重要客戶。打廣告就是他參加這次烈焰答辯會的目的。他不在乎踩別人上位的,他也曾經踩過曹雲。他現在以數據說明自己的實力,非常有效。為這老狐狸鼓掌,希望他繼續倒霉下去。」世間如果還有不能被戰勝的,那只有命運了,俗稱的運氣。
司馬落道:「如果我是法官,我覺得曹雲那邊更有說服力。」
越三尺點頭:「沒錯,但是你也被曹雲誤導了。曹雲的立場是王小姐被控勒索,刑事被告只要破一點,或者讓證據存疑就足夠了。曹雲沒有證據肯定王小姐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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