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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尾:「這才是井下殺人的動機。只不過井下並不清楚後:在自己家裡殺死入侵的人,有可能被判死刑。不過,既然你想的這麼清楚,井下也沒有給你錢,為什麼你要站立在井下無罪的立場上呢?」

第四百二十章 組隊

曹雲繼續說明:「第一個問題:我當時就在島上,假設井下妻子雇了我。我到警局告訴井下,什麼都別說,或者堅持自己是電老鼠,沒想傷人,怎麼也不會有故意殺人的嫌疑。當警員通過破壞生物鐘對井下進行審訊,我可以讓井下裝病,然後以其年齡原因申請法庭禁令。也就是說,案發後三天內,只要有律師幫助井下,井下絕對不能是故意殺人罪。我相信普通的律師也能做的很好。」

曹雲道:「律師保護僱主利益,本案和普通案子不同。無罪,有罪,重罪與否完全是依靠主觀判斷。你可以查詢歐美甚至各唐的類似案件,基本上不是無罪就是輕罪。假設案子不是發生在大宇島這麼偏僻的地方,律師能第一時間到達,井下就不可能是故意殺人罪。基於這點,我站井下立場。」

九尾點點頭,不置可否。

曹云:「第二個問題,在我和井下交談時候,他說的是很有道理,同時也說的很極端。比如他認為島民們對大宇島根本沒有感情,很無情。這不是重點,重點是他考慮非常周詳,認定開發大宇島將對大宇島周邊生態造成不可逆的影響。對此我是認同的,所以我支持他。當然他也是站著說話不腰疼,他兒女很孝順,事業有成,加上夫妻兩人退休保障,他們的生活質量遠遠高於多數島民們的生活質量。」

曹云:「第三個問題是一個道義問題,我本人偏向支持他的行為。有人半夜擾我家,讓我和我太太沒有安全感,如果家都不安全,那怎麼稱為家呢?實際上,井下先報警,根本沒用。除非調警員24小時在家附近蹲守,否則以井下阻人財路的行為,攻擊手段還會升級。我說難聽點,不排除殺害井下夫妻的可能。因為四個釘子戶,我談下來了三戶。唯獨井下我沒拿下。」

曹云:「小郭……就是派出所所長告訴賣島後的情況,賣派對不賣派的敵對行為日益升級。剛開始是推脫有事,不將小超市商品賣給不賣派,而後是公然說明不為不賣派服務。接著,不賣派走在街上,賣派看見他們,會言語上挑釁他們。接下去就是賣派派人晚上攻擊不賣派的家,特別是帶頭不賣的井下家。」

曹云:「因此,我站井下這邊。」

曹云:「以上是我個人的主觀因素,我主觀因素很不值錢的,一塊錢都賣。不過沒有一塊錢的情況下,我還是有好惡之分。從客觀來分析和案發後井下表現,我判斷井下對拉電貓行為很後悔,不是因為他要坐牢。你也說了,他以為自己沒事。我個人判斷,井下喝阻外人入侵的主觀性遠大於殺人的主觀性。你要問,他有沒有想過會死人?我認為想過,但是他拒絕對這個問題繼續再想,想得多,顧慮就多。」

曹云:「井下對後果,對各種後果都沒有完整心理準備。因此我認為判定故意殺人罪過於嚴重。」

曹云:「你提到井下體罰學生,這情況在當年是非常常見的。根據我的了解,井下的孩子心理很健康,井下和妻子很相愛和諧。對此我判斷井下並不是一個暴力者。蝦很多書寫過,家暴一旦出現一次,極高機率會有第二次,第三次……戒家暴的機率和毒戒的機率是一樣的。不說沒有成功者,但很接近0%。」

曹云:「再一點,你將破壞生物鐘的審訊手段傳授給負責審訊的警官。這讓我對你印象變得很壞,當然也就是一塊錢的事。給的越多,好感越高,你是富二代你懂?」

九尾難得擠出點笑容:「別打混,繼續說。」

曹雲道:「根據全面的情況分析,當時一審非常糟糕。我、陸一航、司馬落都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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