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2/5页)
昧,却也知道,什么主意能值那么多钱?”
沈欢无奈地拿眼看周季,要他出来解释。周季当然不敢怠慢,连忙笑着道:“伯母,沈兄弟说的一点没有错,他正是为小侄家出了些主意,确实也值那么多钱,这些都是小侄父亲亲自允诺的。沈兄弟一开始不肯接受,还是我们出于互惠的心思,觉得不能让沈兄弟吃亏,才逼着他要的。这不,他一拿到钱,不想着如何花销享乐,就在开封买了套院子,说要接你们过去,好就近照顾。”
“这个……”沈氏这次倒是相信,知道儿子的孝心,甚是宽慰,看儿子的目光愈加慈祥了,再看看小女儿,环顾一下这个破落的屋子,最后才做出决定,“欢儿,你的孝心为娘知道,不过,为娘不打算搬走。”
“娘,这是为什么?”沈欢急了。
沈氏苦笑道:“欢儿,这沈家屯在此也有上百年了,而你这祖屋,也逾八十年。你说,我们若是搬了出去,谁来打理这祖宗传下来的屋子呢,难道任其破败下去?你长大了,自有自己的事业,这留守祖屋的事,还是为娘来做吧。”
“娘……”沈欢回来前也没有十足把握能说服母亲搬迁,想来种种理由,不过“羁鸟恋旧林”的情怀罢了,一个人,在一个地方住了十多年,说走就走,难免有不舍之情。他却没想到沈氏的理由却是留守祖屋,他后世思维,见惯动辄搬家的场景,却忘了古人“安土重迁”的恋土之情。
周季按了一下沈欢的肩膀,示意他不要着急,指指自己,亲自出马。先是轻咳一声,调整神经,露出一个自认为很有魅力的笑容,之后才说道:“伯母,您为儿子的情操,令小侄感动莫名。可是,你想过没有,沈兄弟为什么要在开封城买房接你们过去呢?没有什么,就因为他的孝心。伯母,你的儿子很孝顺,你应该很清楚吧?”
“当然!”沈氏闻言不无骄傲地道。
“我大哥是全天下最好的人,最孝顺的儿子!”沈欢怀里的小莲儿也高昂着头,奶声奶气地说。
倒是当事人沈欢,有点脸红了,给这三人一说,好像二十四孝里不给他立传还真对不起他似的。其实他觉得没什么,为人子女,孝顺长辈,不过本分而已,若连孝心都没有,与禽兽何异!不过是周季说得太煽情,令人激动而已。
周季又笑道:“既然伯母深知沈兄弟的孝顺,你怎能不成全他这份孝心呢?要知道,沈兄弟京城求学,本应发奋图强废寝忘食,但是一想到乡下的母亲与妹妹,两地分割,你叫他怎么安心读书呢?若不安心,岂不是又误了他的学业么?伯母,请你看在他孝心的份上,以及令他安心求学的考虑上,同意搬迁吧。再说了,此地离京城不过二十多里路,来回半天,以后伯母想念,雇辆车就可以轻松回来。这又有什么呢?”
周季侃侃而言,几句反问,倒是把沈氏说得难住了,人也犹豫起来,不复刚才的坚决。沈欢大喜,甚是佩服周季的口才,这家伙,简直是苏秦张仪复生,不愧是商人出身,他适时地加了一把火:“小莲儿,想不想跟大哥到京城去住?”
“想,莲儿要与大哥在一起!”小莲儿脆声回答,“大哥,娘也一起去吗?人家也不要和娘分开嘛!”
沈欢恨不得亲她几口,这丫头,真是伶俐,一口大哥一口娘亲,叫得人心也软了。
沈氏沉吟片刻才道:“好吧,欢儿,你去问问你四伯的意见,他毕竟是沈家长辈,若他也同意,为娘跟你进京便是,总不能耽误了你的学业!”
“知道了,娘!”沈欢大喜过望,他知道,这此搬迁之事,算是敲定了。把道理与沈节君说清,晓以孝心,以他为人,哪有不同意的道理!
沈节君见到沈欢的时候即在当天中午,一见侄儿,喜上心来。《水调歌头》的名声也传到了他的耳中,开始除了震惊外,就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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