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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之,a因為傷勢構成輕傷報警,警方調查結論,無法排除a自己摔倒導致眼睛受傷可能,也無法排除b毆打導致a受傷的可能,最終b會無罪釋放。
在目前高岩民事法庭中裁定主要依靠七證:物證、書證、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鑑定結論、勘驗筆錄和視聽資料。測謊結果並不包含在內。法庭是否可以使用測謊在司法界還有相當大的爭議。
第二百四十五章 人設
巴右道:「目前測謊的爭議很大,有美國專家稱測謊準確率達到96%,甚至百分百。可是按照歐洲科學家的試驗,在實驗室的條件下對普通人進行測謊,其準確率只有64-%71%之間。」
以美帝為例,美帝很多征服雇員,諸如警探,fi和ca,地方州重要雇員等每年會進行一次測謊,有些崗位甚至半年,三個月進行一次測謊。
司馬落道:「我希望法官能同意測謊,測謊結果只作為參考證據。」
巴右繼續反對:「小美在精神病院住了兩年,其精神狀態本就不能和普通人比較,用測謊的方式很容易得出錯誤的結論,我反對檢方提出的測謊要求。」
一號法官:「對不起,本法庭目前還不具備測謊的能力。」
那怎麼算?
司馬落站起來,開始分發複印件:「這是519中午的資料,可以證明小美說的實情,巴松和謝陸在某酒樓包廂吃飯。有多重旁證,第一條是小美手機的通訊記錄,當天上午聯繫過這家酒樓。第二條是小美保存的買單花費憑證。第三條,服務員和領班們的證詞,證明巴松經常光臨本酒樓。第四條,謝陸的入境記錄表明三年前519上午九點在曼谷入境。第五條,小美工作記錄本上記載,519當天上午九點,和司機去機場接謝陸。」
司馬落:「反證了金雷提供的520當天會見了謝陸和巴松這一證詞。」
巴左邊看複印件邊道:「這些資料只能說明謝陸當天很可能和巴松一起在這家酒樓吃飯,根本沒有意義,對小美的證詞沒有任何的輔助證明作用。」
司馬落道:「請看最後一份,是小美當時男朋友的證詞,當時小美和男朋友在戀愛中。小美男朋友表示,有一次小美和他說過巴松很恐怖。男朋友問,什麼恐怖。小美說,你知道越南泥石流嗎?男朋友說,不知道。小美和他說,有一戶人家阻擋了越南施工隊的進程,他們就製造了泥石流。男朋友很驚訝,你不要亂說。小美說,不是亂說,前幾天東唐的老闆跑到曼谷來了,他們一起議論怎麼處理這件事。由於小美的男朋友如今已經有妻兒,並且家庭美滿,所以只是約他出來問了幾個問題,並沒有將他請到法庭來。如果有需要可以連線小美的男朋友。」
巴左:「是不是有人收買了小美男朋友呢?」
一號法官道:「這份證詞是法庭派人和其接觸記錄的,至於之前他是否和其他人有接觸,法庭不保證。本席認為,從這些材料來看,小美所說的可信度很高。」
巴左偏頭低聲:「怎麼辦?」正常法庭會對小美證詞存疑,但是烈焰法庭似乎決定相信小美的證詞。
巴右看了看身邊席位的令狐蘭和曹云:「先不著急。」
許久後,一號法官問:「一號和二號辯護席有沒有問題要問證人?」
曹雲舉下手,站起來,沉思片刻:「證人,你作為私人助理在巴鬆手下工作多久?」
小美回答:「我22歲大學畢業,進入巴松集團行政秘書處工作,23歲成為巴松的行政秘書,當年成為私人助理。」
曹雲問:「你認為你成為私人助理是因為漂亮,還是因為能力?」
小美回答:「能力。」
曹雲道:「根據我的了解,我不太認為老闆會和私人助理有長期太過親密的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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