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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覺得冤枉,首先這是孩子的事,孩子要和貨車打架,把自己撞死在貨車上,貨車車主也要賠償和坐牢嗎?其次是店員的疏忽,工業氧氣瓶有特別的保管要求,張先生也多次交代氧氣瓶到貨一定要先處理,是男店員沒有及時處理店門口的氧氣瓶才導致悲劇的發生,自己開了十幾個門店,又沒有分身術,為什麼要抓自己呢?
對於重傷的判定,張先生沒有意見,男孩受傷很嚴重,顱內有血塊,顱腦損傷,有併發症出現。能救活張先生都阿彌陀佛了。
這案子有意思,但是似乎不應該找自己,自己律師費要的很高,要的高也是為了過濾掉賺錢少的業務。張先生拿幾千萬應該不是問題,但本案賠償金也就百萬左右,積極賠償,基本都會緩刑,甚至有可能免予起訴。
「張先生,首先請你原諒,我本人視錢如命,接委託的起步價是一百萬。你這個案子不值得請我。」曹雲道:「不過……雲隱,過來。介紹一下,張先生,雲隱雲律師,他只要兩萬。風險委託,目標一,你賠償少於十萬。目標二,免予起訴。每個目標風險一萬元。」
張先生有點懷疑看雲隱,雲隱中途出現,沒打招呼,獨自在客廳玩體感遊戲打桌球。張先生猶豫道:「曹律師,我是在網上看見你的庭辯,查詢了你的資料,這才找上門的。雲律師我本人不太了解。」
曹雲道:「張先生,你這麼給面子,我當然也會看著這個案子。只是行規不能破,同時也請你相信雲律師。」
張先生點頭:「那好吧,那就麻煩雲律師,麻煩曹律師。」
第二百九十八章 破案
送走張先生後,雲隱拿了委託書,問:「為什麼讓我接?」
曹雲道:「這案子有點意思,而且具有反殺的效果,能讓你通過一個案子獲取一定的知名度。你解除禁足好多天了,你爸給我打過電話,詢問你都在幹嘛。你總要做點事吧?」
雲隱道:「喂,關鍵是我沒發現這案子有辯護口。」
曹雲道:「你這麼字面的理解,當然找不到切入點。我提示一點,你首先要去警局報案。」
「我特?」雲隱傻了:「現在我去報案?誣陷對方勒索?」
曹雲嘆氣:「你看張先生送來的警方立案複印件,再想想張先生說了案發情況。其中有一或者兩人涉及一項罪名沒有被追究。」
雲隱:「男女店員?瀆職罪?」
「……」曹雲一頭黑線,許久後道:「你要我這裡幫你,還是在案子後期幫助你完善細節?」
雲隱:「你總得給我一個切入點。」
曹雲無奈道:「好,好……切入點就是監護人。」
「納尼?」
「張先生說,監控中男孩搖動了大約十多秒的瓶子,無人阻止,男孩的監護人呢?過失導致他人重傷,你認為本案中,誰的責任最大?是店主,是店員,還是沒有看好四歲孩子的父母?這時候就是發揮你口才的時候,你要舉例說明四歲孩子在無人看護情況下,在街上面臨多少危險。只要你把責任打成監護人為主責,那賠償自然就按照責任劃分,同時,店主極大可能免予起訴。相反,如果監護人主責,監護人不坐牢,店主坐牢,二審我來,我打到判案法官被解僱。」
曹云:「你要做的就是,將大部分責任劃分給監護人。你不要認為孩子受傷,父母很可憐,值得同情,是弱勢群體,理當得到賠償。法理上沒有弱勢群體這個說法,只有責任劃分的說法。」
雲隱一拍掌:「我明白了。」
……
五個小時後,晚上九點,雲隱又找上了曹云:「孩子父母在上班,臨時監護人是孩子奶奶,七十多歲。另外,孩子父母收入不高……」
「關你屁事,你可以先捐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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