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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交代,該賠償自然要賠償,該追責按照法律追責。知道案子不是我主辦的,還活在世上的只有兩三個人,我可以搞定。我現在想諮詢曹雲律師,我想背這黑鍋,但是我又不想坐牢,我應該怎麼處理呢?」
曹雲沒問太多,顯然其中有他們的故事。曹雲相信越傳對犯壹案不知情,於是曹雲道:「你不用說太多,你只要證明自己當時在南非就可以了。具體案件由誰督辦,誰參與辦案,這是20年前的事,記不清楚很正常。你回國後本著信任的態度,對文件補充簽字,這最多算失察,連瀆職都算不上,因為你真的很忙。」
越傳道:「失察責任我肯定認。謝謝曹雲,你這個辦法不錯。」
曹云:「客氣了越局長。」
越傳問:「你不好奇這位探員是誰嗎?」
曹雲回答:「當律師的都沒有好奇心。」這次博弈讓曹雲更清楚一點,知道的事多,未必是好事。
越傳很滿意的點點頭:「這裡我向你保證,他是一位很出色的司法工作者。犯壹案確實是他的污點,我和他聯繫過,我們商議斟酌後都認為他不能出事。否則烈焰是真打到七寸上了。」
哥,你要這麼說,我怎麼能猜不出來呢?結合烈焰五案的目的,答案呼之欲出。話說這傢伙身份還真不一般,他就是提出並且最終落實陪審制的最高法終身制大法官之一,大法官中唯一的一位名唐人。是他提出的大陸法系與海洋法系的結合理念,這傢伙身份是真高。難怪越傳寧可自爆,也不願意把他拉下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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