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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因為你一直以來幾乎不關心家裡的事,工作之餘更喜歡和同事們一起喝酒聊天,泡在警察會所中。你辭職只是你知道了什麼是重要的,但是為時已晚。你拒絕了妻子離婚的協議,你妻子報復般的不忠,這讓你身心煎熬。而你將一切怪罪於藥物,認為是藥物讓你無法積極起來,奪回妻子的心。於是在案發前十天,你就停止服用藥物。這些藥物是昨天你的家庭垃圾,藥物被包裹在面巾紙中。」
檢察官正準備開口,曹雲道:「請不要再問,我有證據,我不想柴田先生太難堪。柴田先生你最好說實話,你是不是在案發前十天就開始停藥。我收集了你家庭的全部垃圾,請不要讓我出示我不想拿出來的證據。」
柴田咬著嘴唇很久後,點頭:「是的。」然後雙手抱頭蹲下。
曹雲看法官:「就是這樣,謝謝,我沒有問題了。」
第二十五章 庭後
第三次庭審。
赤松:「我確實是懷著不可告人的目的去找小野……」
曹雲補充:「也就是本案的死者?」
赤松點頭:「對,我跟蹤了小野的妻子還有兩個孩子,拍攝了他們照片……我知道自己很憤怒,但是我也知道自己不敢殺人,我還有孩子。但是我要讓小野全家生活的陰霾之中,我就是要告訴小野,讓他好好看住自己的家人,不要給我任何報復的機會。」
曹雲道:「大家看這些被告拍攝的照片,很明顯,以被告的體力如果要襲擊小野的妻子和孩子,有很多機會。小野妻子下夜班,被告特意對鏡頭做了一個斬殺的手勢,從環境看,這條路沒有人,小野在側面小巷中,要襲擊小野妻子非常簡單。案發前,被告已經發送了照片到小野的郵箱,但是一直沒有任何回應,小野和其妻子孩子正常上下班,放學,這讓被告非常不高興。於是他打算當面恐嚇小野,被告無法接受自己家庭支離破碎,而小野的家庭幸福融洽這一事實。我能理解,當然法律肯定不理解。這邊有個誤會,小野沒有看郵件的習慣,所以並不知道自己全家被跟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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