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1/5页)

中寒光闪闪的枪刺就是他的獠牙,粗大血槽中幽幽的烤蓝掩盖不住干涸的鲜血,那是失败者的残骸。

从林也给他带来了独特的印记,黝黑的皮肤,杂乱不齐的毛发,整个野人一般,脖子上还用红绳子挂了几颗兽牙,兽牙的中间串着一小颗在洞里拣来的红宝石,估计杨谦的父母看到自己秀气的宝贝儿子变成这副尊容,立马会背过气去。

杨谦自己可不会在乎这个,他只关心自己脸上一周前被那只半大豹子临死前留下的伤口会不会化脓发炎,在无医无药的丛林里,任何一个难以愈合的伤口都是致命的。幸好他的身体远比想象中争气,深深的伤口不到一周便已经愈合,面颊上淡淡的伤痕更增添了几许成熟男人的奇异魅力。

这三个月里,杨谦靠着自己的能力坚强地活了下来。渴了就喝清晨的露珠,饿了就抓点小动物吃,连甲虫蜗牛都被他吃了不少。第一个月,他在死去黑熊与豹子的地盘间度过了一段有惊无险的时间。充分熟悉了丛林中基本的生活技能,他决定凭借指南针走出这片丛林。去哪儿不知道,或许找个有人烟的地方会让他找到回家的办法。

这里虽然不是地球,但以杨谦所见,那些他见过的动物种类似乎与地球上没有什么不同。所以或许会有人类的存在。当然,以他贫乏的野生物学常识,同与不同还是很值得疑问的。如果江峰还活着,想必便能看出很多奇异的地方。

事实证明,离开黑熊的地盘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他很快便遭到了野兽的袭击。可惜在丛林中混了一个月的杨谦早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双方谁也没有贡献出自己肉体的意愿,便只有手底下见真章了。

天昏地暗的一场大战后,杨谦终于把这只不幸流落在丛林中的半大小狼干了个半死。嗯,最后还让它跑了。

杨谦感到十分失望,但也总结了不少经验。红缨枪是个没用的玩意,枪刺握在手中威力远比装在枪头大。

就这样打打跑跑,遇到大的猛兽杨谦就爬上树,遇见不如他的便武力相向,时不时还弄个火把之类的威慑性武器防身。杨谦凭借着指南针的方向不断北行。为什么朝北走?因为他小时候听老人说过,在丛林里地形不明的化,一般是北方林木较稀疏,有较大的机会走出丛林。

直到他一星期前碰到那只半大不小的豹子。

那混蛋竟然不怕火。

当凶猛的豹子迎着火光扑来时,杨谦着实被吓了一跳。奶奶的,怎么会有这样的豹子,难道是火堆旁长大的么?

将火把往豹子的方向胡乱一扔,杨谦随便找了棵树胡乱爬了上去。

可没想到混蛋豹子倒也是个爬树好手,这下倒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

被逼得无路可逃的杨谦被激发了凶性,脱下上衣,向豹子盖了过去,借豹子视线被挡的瞬间猛扑过去,锋利的军刺没有丝毫偏差地扎进了豹子的颈部。

热辣的鲜血浇了杨谦一头一脸。

不让老子生,你也别想活。

满脸鲜血的杨谦显得颇为狰狞。

终于,历尽艰险的杨谦等来了回报。

三天前,林木便已经变得颇为稀疏,由丛林向树林转化中。

眼下,前方竟然传来了犬吠声,隐约还有人类的吆喝声。

人类,终于找到人类的踪迹了么?

有人,就能活下去!

杨谦激动了!丛林中危险的生活早已让他厌倦,每晚紧抓着军刺才能勉强入眠的生活让他疲惫。

他对这种连睡觉都要睁着一只眼的生活毫不留恋,如果能找到人,那就意味着能够回归社会,意味着有机会能够安全地活下去。

活下去,杨谦眼下的目标仅此而已。

第三章启蒙上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