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部分 (第2/5页)

,董洁也觉得被林枫这坏小子不经意间看一眼也没事,反正吻都吻了。

好了,整装完毕,林枫拉着董洁的手来到洞口。

也许是因为洞里面有火光,七八只狼围在洞口差不多五十米外,想来这群狼也是怕火的。

尽管如此,但林枫知道,这群狼一定是经常在拇指山一带袭击人的狼群,对于火的免疫性应该比平常的狼高了许多,也就是说,这群狼虽然有些顾忌火,但如果林枫想要靠着火光躲在山洞里,那是不可能的。

到时候要是这群狼冲了进来,林枫和董洁反而连逃跑的地方都没有,只有奋力一搏了。

那是最差的结果,所以,林枫还是带着董洁来到洞口,寻找时机逃跑。

干翻几条狼还是能够的,但要林枫一个人干翻这么多狼,林枫还是没把握,况且,林枫身边还有一个董洁。

武松都尚且只能徒手干掉一只老虎,林枫现在的实力也不见得比武松厉害,所以,林枫认为,还是稳妥点好,别自视过高,否则,可能会害人害己。

现在,林枫唯一的优势就是手中还有一颗子弹,而这颗子弹只能干翻一头狼,所以,林枫认为,最好是干翻狼王。

狼是群居动物,也是群攻动物,从七八只狼围而不打的行为来看,这群狼中应该有一只是狼王,至少也是个小狼王,要不然,他们不会这么有默契。

正所谓,擒贼先擒王,林枫认为,自己手中的这颗唯一的子弹,还是送给狼王好了。

狼王,大多数是高傲,强壮的,所以,在整个狼群中,要找到一只狼王对林枫来说,也不算难。

目标锁定,最最中间的那只就是狼王了,瞧它抬头看天的高傲劲,林枫就不爽,不,很不爽。

心念一动,林枫手中多了一把手枪,还是那把消声手枪,这也是那次从乾帮的赌场中缴获的,可惜了,只有一颗子弹。

林枫已经打定主意,要先收拾那头狼了,如果运气好点,可能整个狼群的攻击会立刻溃散,然后四散而逃。运气差点呢,林枫估计,整个狼群也会应该狼王的死亡而阵势大乱,当然,时间不会久,但足够林枫和董洁逃窜了。

如果是林枫一个人的话,速度全开,那些狼是追不到他的,但带着董洁一个人,林枫就没把握甩开狼群了,所以,林枫把眼睛瞄到狼群后面,也就是离洞口差不多六十米的一颗大树上,待会,只有先到大树上去避一避,至少,比现在被群狼堵在洞口好多了。

“洁姐,你会爬树吗?”林枫问道。

“小时候在咱们村爬过,很久没爬了。”见林枫这么问,董洁也把眼神望向那颗大树,如实回答道。

“那现在让你爬,你能爬吗?”林枫又是问道,董洁会不会爬树可是关系到他们俩人能不能逃走的问题。

“爬矮树还是能的,这棵树这么高,我怕爬不了。”董洁看着那颗至少五十米高的大树,表示自己应该不能爬上去。

“好吧,你把鞋给我。”知道了董洁爬树的能力,林枫望向董洁脚上穿的平底鞋,还好,董洁没有穿高跟鞋,但他还是要董洁把鞋脱掉。

“嗯。”董洁也知道现在是非常时刻,连忙把鞋脱了,递给林枫。

接过董洁的鞋,林枫转手一抛,鞋已经进了他的魔戒,这鞋待会逃走了董洁还得穿,不能扔了。

董洁以为林枫把鞋抛弃了,心中不舍得,但也不好阻止,又问道:“接下来怎么办?”显然,董洁知道,林枫是个大男人,这方面应该他做主。

“我待会开枪打狼王的头,只有一发子弹了,狼群一混乱,我就带你从中间突围,等到了那棵树那里,你能爬多高就爬多高,不要怕,我在你下面。”林枫见一切准备就绪,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了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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