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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沈凌寫小說的時候,一直基於自己在古代的經歷,走的都是樸素路線的寫實風。可是,在與其他作者對比後,她發現,比起寫實風還是稍微浮誇些的甜文更受歡迎。就好比她那時,下了班以後,也是喜歡看那些甜寵文。

沈凌記得就在這幾年,墨點網站就有篇這樣的小說,當時將她迷的不行不行的。男主是王府的一個世子,平生最不喜歡女人靠近他,但偏偏對女主情有獨鍾,愛的死去活來。可是男主的父母都嫌女主出身低微,於是女主離家外出到一個小鎮上隱姓埋名,但還是被男主找到,最終成功抱的美人歸。

當時沈凌看得時候特別投入,每天早晨起來第一件事就是抱著手機看作者更新了沒。現在想想,她之所以那麼喜歡那篇小說,最大的原因便是男主的痴情。她看的時候,不由自主的就把自己代入到了女主身上,想像有這麼一個男人,為我痴,為我狂,為我痛,為我哭。

所以推己及人,把男主寫成愛妻如命的男人絕對沒錯。寫文的時候,她也會翻看墨點和碧水的熱文,根據後世看了那麼多年連載的經歷,大概了解了現在的流行元素,男主不是世子就是侯爺,女主的性格則比較獨立。

只要抓好這兩點,也就相當於抓住了當下讀者的眼球。

她寫的正投入時,門被敲響了,開門一看,果然是來蹭飯的周凱。不過他這次上門卻沒空手,捧著一大束紅玫瑰,言笑晏晏的看著她,&ldo;送你的,喜歡嗎?&rdo;

沈凌低頭嗅了嗅玫瑰花香,抬頭時臉上便帶了笑容:&ldo;謝謝你的花,我很喜歡。&rdo;

周凱臉上的笑意消退下來:&ldo;看來我這玫瑰花送的並不合你心意,下次換一種花。&rdo;

沈凌不知道他是從哪看出自己並不大稀罕這玫瑰花的,自己明明低頭掩飾了一下嘛,實在也怨不著她,空間裡的黑土地上長了那麼一大片玫瑰花。看了這麼些年,她早看膩了。

不過雖然被周凱看穿,但沈凌基於禮貌,還是將手中的玫瑰花找了個花瓶插上。

周凱唇邊的笑意就多了些,輕輕嗅了嗅鼻子:&ldo;好香,你在煲什麼湯?&rdo;邊說邊往廚房走去,還挽起袖子,一副要幫忙的樣子。

沈凌也不拒絕,支使他擇菜洗菜,有人幫忙,她也能節省一部分時間。有人在旁邊打下手,沈凌炒菜的速度快了很多,二十分鐘就搞定了三道熱菜,加上一鍋烏雞湯,足夠他們兩人吃了。

吃飯的時候,周凱便問起沈凌昨晚請他吃飯的事,沈凌便說自己寫小說掙了一筆小錢,就想去外面吃飯慶祝一下。

周凱一聽她在網站寫小說,便問她小說的名字。

沈凌當即道:&ldo;不行。我不喜歡熟人看我的小說。那樣我會寫不下去的。&rdo;

周凱軟磨硬泡了半天,直到吃完飯,沈凌也沒答應,他這才死了心,非拉著沈凌去看他這次出差回來給她帶的禮物。

沈凌有了上次的經歷,看見他臉上的笑容就覺得沒好事,&ldo;去你家做什麼,你直接拿過來不就行了。&rdo;

周凱看了沈凌好半天,直到把她看到有些不好意思才說道:&ldo;何曉倩,你不會是怕我再強吻你一次吧?&rdo;

被他一句話道出自己內心所想,沈凌忍不住有些惱羞成怒,&ldo;是又怎麼樣?&rdo;

周凱低低笑道:&ldo;放心,這次不會了。我上次是因為喝醉酒一時沒把控住。這次我滴酒未沾,再說我還有要事跟你商量呢!&rdo;

沈凌覺得他既然將話挑明,想必是真有事和她商量,便跟著去了對門。

周凱給她帶的禮物是在蘇州買的一把手工繡的宮扇,上面繡著玉蘭花,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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