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2/5页)

宾馆工作,也很容易被人约出去啊,事实上她那个男朋友不也是那么约她出去的吗。这就是我说要改变调查方向的原因。”廖国昌说道。

“你的理由是什么?”李书记问道。

“凶手的行为本身就是证据。他讨厌那种女孩儿。或许他曾经因为风尘女子吃过亏,比如染上过性病什么的。所以他要报复。这可以解释他为什么脱光死者的衣服却不和她们发生性关系。”

“那红旗袍又怎么解释?”李书记又问。

“可能当时让他得性病的女子就是这么打扮的吧。这对于他来说是一种象征。”廖国昌答道。

“也许还有别的可能吧?也许是他爱上了一个女人,那女人却离他而去。在他眼里这样的女人跟婊子也差不多吧。”于光明说道。

“不过廖队长的说法可以解释凶手对抛尸地点的选择啊,”晓红插话道,“他意思是抗议如今盛行的色情业吧。他的抨击对象不仅是风尘女子,估计还有默许纵容这一切的政府部门呢。”

“晓红!别把政府扯进来!”李书记似乎对晓红的话感到不悦,“别管凶手到底是为了啥杀人,他肯定还会接着干的。我们现在要讨论的是如何阻止他。”

众人再一次陷入了沉默。

再找个目标对凶手来说易如反掌,而彻底取缔这一行业又不现实,办公室里几个人都深知这一点。

“我建议从医院查起,”这回又是廖国昌首先打破了沉默,“医院里总有性病患者的病历吧。”

“那得查多久?没准你还没查完他就又杀一个。廖队长,我们可只有一个星期的时间!再说,就算你的方向是正确的,难道凶手就不能找那些小诊所秘密治疗吗?”李书记表示质疑。

“大多数性变态杀手都是阳痿患者,”于光明说道,“按照陈队长的说法,这些杀手都是通过杀人获取精神快感。所以说‘凶手得过性病’的说法可能站不住脚。”

“廖队这总算是个思路吧,”晓红的态度很坚决,“三名死者之中有两名涉足色情业,这起码是个线索。通常情况下,特定类型的受害者在凶手的性幻想中能起到很大的作用。别管他是被风尘女子伤过也好,没伤过也罢,至少证明他对她们怀恨在心。”

“那你觉得应该怎么干?”李书记问晓红。

“我的看法是基于廖队的判断。如果凶手还要杀人,那目标估计还是风尘女子,咱们不妨设个诱饵引他上钩。”

“这城里歌厅夜总会饭店什么的多了去了,咱们怎么能知道他下一次在哪儿下手?”于光明问道。

“我觉得他不会重复自己之前的行动。”晓红看上去胸有成竹。

“说说看。”李书记似乎颇有兴趣。

“除了田陌之外,其他两名死者一个是陪酒的一个是陪唱的。按理说接下来他的目标应该就是陪跳舞的了。人嘛,都有思维定式。估计凶手就是游走于这个城市的风月场所,随机寻找目标。就像刚才说的,那些女人很容易被约出来。何况这凶手挺怪的,既然红旗袍是一种象征的话,那么陪吃陪唱陪跳舞的三陪职业估计也是一种象征了。所以说他下一个目标很可能是个陪舞小姐,这样才算完满。”

“你这样引他上钩跟守株待兔有啥区别,”于光明说道,“再说这凶手可比兔子危险多了。我之前也和陈超谈过,他觉得这样的疯子可啥事儿都干得出来。”

“可你还有更好的办法吗?”晓红态度颇有些强硬地反驳道,“还有你们那陈大探长,他有啥好招儿没?”

“咱们局里可供不起陈大探长那尊真神啊。”廖国昌也借机讥讽道。

于光明被这二人的一唱一和戗得一时语塞,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看起来没人再提什么反对意见,大概也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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