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部分 (第3/5页)
大汉道,“去拿我船上的水晶肘子和两壶烧刀子,要跟几位兄弟一同吃上几碗。”
曹翰不由奇怪,此人瘦瘦小小,看上去大风都能吹走的样子,竟然要跟他们喝烧刀子,而且还是论碗算。
小~胡子上了船跟众家做了个揖,报上名号道:“在下赵国光,祖籍山东临清,后来随老父至浙江,做些丝绸小买卖。我这人最没出息,尤其嘴馋,见了诸位的美食,不由就腆着脸皮来讨一碗。”
张有林呵呵一笑,道:“赵大哥真是性~情中人,少有为商之人的奸猾算计,真是让人佩服啊。”
赵国光笑道:“几位不是正儿八百的商人吧。”
曹翰脸色一变,就想发作。
张有林轻轻拉了一下他,对赵国光道:“正是,我兄弟几个得了点闲钱,听说跑南北运河近来发财,故而买了财货,上北面去,想小小的赚一笔。”
赵国光嘿嘿一笑,道:“几位兄弟倒是好眼光,咱们大中~国乃是兴隆盛世、万象皆新,满鞑的气数也就这几天了,趁此乱世之时,正是商贾发家之时啊。这南方已是货品琳琅,仓廪殷实,弄到北面去,怎么也得翻一番。只不过,这趟赚~钱生意,可不是跑跑船就能赚的了的。”
张有林哦了一声,伸手做请道:“我们几个初出茅庐的小子,还请赵大哥好好指点一番啊!来来,快请做,小曹快给赵大哥盛一碗,多搁肉。”
曹翰立即应是,拿起大勺,就开始盛饭。
赵国光咽了口吐沫,搓搓手接过这碗炖菜,但是没着急下嘴,叹道:“我老赵是山东人,虽然少年时候就虽老父去了浙江,但是这无论怎么样,也换不过来吃上这个毛病。这山珍海味、珍馐佳肴,就是不稀罕,唯独这大碗盛的炖菜啦、大棒骨啦、炒鸡胗、羊排骨之类的最对我胃口。”
他又从手下那里接过一个不小的酒壶,笑道:“吃酒也是,白水一样的不爱,就爱辣得心肝火~辣辣的,喜欢用黑瓷大碗,一碗一碗的来。”
说着,他真摆下几个黑瓷大碗,抄起酒瓮给他们倒酒,白色的酒汁溅落在船上,几个南方来的小伙子,光是闻和看,都觉得头皮发~麻。
几人坐下吃喝,赵国光生性爽直,连身边的两个保~镖也安排他们坐下,一同喝酒吃肉,他也带着几块酱卤牛肉和一块巨大的水晶肘子,捧着乱炖的大碗,一口肉,一口热~乎~乎的菜汤,吃得不亦乐乎。
赵国光能喝,却不逼几个小辈喝酒,许是知道这几个南方小伙子,受不了他这种吃法与喝法,只是浑不在意,自得其乐。
曹翰几人同他一起用饭,开始还觉得很不适应,但是赵国光跑贯南北,极其擅长调动气氛,没多久,几人也是嘻嘻哈哈,连大碗里的酒汁,也能喝得下去了。
“几位小兄弟,我老赵年纪大些,就厚着脸自称一声哥~哥,哥~哥我得说说你们。”赵国光脸色已经是赤红,但是却仍然说话稳当,一点都不结巴。
曹翰也已经有些头轻脚重,只是接道:“赵大哥,你是我们的好哥~哥,哥~哥说话,我们听!好好听。”
赵国光哈哈大笑,开口道:“小兄弟几个,在大中~国呆的日子久了,估计都忘了难日子怎么过了,这北面鞑清可是另一般世界。进北面做生意第一件事,就是这个!”说着,他从腰里,拿出一个小瓜皮帽,帽子上竟然有着一条小小的金钱鼠尾。
“辫子?!”张有林惊道。
赵国光将小帽子戴到头上,哈哈一笑道:“没错,正是这狗~日的东西,可是,没它还真不行,你要是在近里做生意,只是在徐州一带还没事,那里的狗~官们,都怕了这里的皇室大军,说不定早就向天兵交了投名状,等大军北伐之际,那第一个就改旗易帜。可是你要是进了山东,进了直隶那就是另一~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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