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2/5页)

,会省去凌云一大笔钱。当然,凌云的五个银币,也不一定够从桑城到梵特的路费。

两地相距几万公里,中间没有多少城池,尽是充满魔兽的旷野,在这路上行走的商队要请护卫便得花一大笔钱,路费自然会变的很高昂。

凌云也不是没想过,找个能带人的商队,然后自己再到商队中打杂,一路南下。

但是那样太废时间。能带人的商队一般行走的很慢,而且都是在两个城镇间行走。

如果凌云进入那样的商队,速度慢不说,光桑城到梵特,其间都要经过数十个城镇,每次都停一日或者数日,自己赶到金三角,至少得半年时间。而且一路风餐露宿更是不提。因为就算每一站跟着商队到了城镇,自己也没有钱住旅店,只能睡大街。只有四个银币,整个路程能买食物填饱肚子就不错了,这还是因为大陆上人人身体强健,物产极丰,食物很便宜。

因此凌云找的这个商队,是全部都是马车或坐骑,并且从桑城直达梵特的高速长途商队。

魔兽的体力很强健,越是高阶就越强健。犹其是角马,做为高阶魔兽,除了拿角顶撞外,就只有一项能力,强健能跑,无论是快跑,慢跑,还是持久力都十分的强悍。因此才有了这些高速行走的商队,用高阶角马拉车,一日能奔行数千公里。

正常的高阶角马,做为坐骑,一小时便能奔行数百公里。但是这些高阶的脚力,最便宜也要数百个金币。凌云从来没有打算过骑一头角马,然后单骑行万里的想法。

不是不能单骑行万里,怎么说凌云所拥有的实力,加上角马虽然只有一个顶撞的能力但速度很出色,单骑行万里倒也不是不可能。

估计着时间,马车停止了两个小时,外面天色也暗了下来,正当凌云打算偷偷溜下马车方便一下时,马车竟然又走动了起来。

高阶魔兽都很聪明,因此只要有带头的,马车并不需要车夫,就会被角马拉着跟着带头的马车跑起来。

此刻马车一动,凌云顿时明白了过来,“我操,这车队的主人要死呀,白天跑那么快,晚上竟然也要跑。”

凌云显然猜到了车队行驶起来的原因,顿时急了。

不过凌云却也忘了,自己蹭这车队的马车,正是因为这车队跑的快,此刻却是嫌这车队跑的太快了。快到晚上不扎营休息,一日夜就能行四五千公里。

四五千公里可是上万里呐。

只是这样一来,凌云就倒霉了。因为凌云还需要解决个人问题。食物与水自己在桑城备足了,可以在马车上解决,睡觉也行,但是还有两个问题是极难解决的。

此刻,憋了一天的凌云,承受着水火之急般的煎熬,看着行走越来越快的马车,极为悲愤。

“我说,该死的车队主人,你让角马日夜兼行,就不怕累到角马么?”

凌云恨恨的想着,但是看车外拉着马车正在奔驰的角马,都不是刚刚达到高阶的垃圾货色,各个神勇无比,显然自己的想法是很幼稚的。

这些角马,虽说还不到八阶,但是一个个都是七阶后期,体型高大,肌肉健壮,显然能适应一日夜奔行万里的负担。都是价值千金的万里良驹。若是达到八阶,价钱得翻十倍以上。

“痛苦呐!”

凌云一天没有大小便,大便倒还无事,但是此刻小便却是很难忍得住了。其实在马车里小便倒也好解决。

本来车厢里也不怎么干净,一泡童子尿顺着马车厢后面的脚角撒下去,风吹上一阵后,并不会留下什么味道。但是大便却不会有这么好办了。

本来凌云打算当商队所有人在夜晚休息后,自己再下马车解决人生大事。但是现在明显不可能了。

因此本来还不是很急的小便在心理的作用下,愈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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