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部分 (第2/5页)
期,只有五个积分的奖励,虽然比起其他的护卫工作,也不算少了,但是这里一点油水都没有。
如果在藏书阁、演武厅、武斗场等其他地方,做夜班护卫,那些半夜苦修的弟子,都会给点小费,得到便利,十五天下来也能赚上几十个积分,这里半夜绝对没有人来,所以一点油水都没有,没有人在此接受任务。
每天晚上,入夜时分,方宁就来到这里,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老人,也是这里的夜班护卫,他姓王,已经六十多岁了,当年也是悟剑宗的弟子,可惜一辈子没有达到先天,最后转职仆役,在此十二天终老。
老王十分的健谈,看到方宁这个新人,喝着方宁带来的美酒,立刻有什么说什么。
“想当年,我也是你这样的风流倜傥,我那时可是荆州行省的大比第一啊,那时我带着红花,骑着骏马,全城游行,那个风光啊……”
“我在这悟剑宗,当年也是精英弟子,天榜有我一位!
那时候,一堆堆的师弟师妹围着我,对了,你知道刘珂吗?现在神武要塞的提督,那时这小子是我的小弟,看到我咪咪的,我没事就指挥他!
唉,要是我能够出山,现在我已经最差成为一城之主了,唉,混蛋啊,不甘心啊……”
喝上美酒,老王就开始说起自己的过去,他也曾经辉煌过,也曾经是精英弟子,只是再一次试炼任务中,遇到意外,伤了经脉,境界倒退,从此再无进入先天的可能,在此将青春岁月完全蹉跎。
他不甘心,一生苦修,但是几十年过去了,还是无法晋升先天境界,只能在此老死。
这几十年他完全浪费了青春,没有建立家庭,没有妻子老婆孩,等到彻底失望之时,发现一切都晚了,现在自己已经老了,体弱多病,只能接受这些夜班护院的工作,苦度一生,等待死亡。
看到他,方宁心中说不出的凄凉,他就象是军老院中的那些老人,给了方宁一种熟悉感觉。
方宁对他就像对待王爷爷他们一样,每天晚上都会买些好酒好肉,请他品尝,老人也不容易,也没有多少年好活了,能吃点就吃点吧。
物伤其类,如果自己不能晋升先天,将来会不会和他一样,一样这样的落魄可怜?!
老王每天喝多了,就会絮絮叨叨的讲述自己的过去,说的面红耳赤,最后醉倒在长椅上,一觉好睡。
在开始上班的时候,方宁并没有什么异动,老王喝多了,躺下睡觉,他就修炼,一夜很快过去。
转眼十三天以后,差不多了,方宁在老王睡着之后,缓缓的在洪荒灵兽博览厅中游走,选择那九十七个适合自己吸收的洪荒灵兽。
要选就选最厉害的,最强大的,将它们的血脉吸收入体,汇集九十九个,结成一百真数,自己得到最强血脉。
在这选择的过程中,方宁对这些洪荒灵兽进行了系统的学习,按照前人留下的资料,一个个精心选拔着。
“这个应龙不行,那里有真正的青龙,所以应龙淘汰。这个雕鹏也不行,旁边的是金翅大鹏鸟,比他强大多了,就选金翅大鹏鸟。”
方宁选来选去,最后选出自己想要的九十七个洪荒灵兽,然后准备开始偷窃。
首先方宁来到金翅大鹏鸟之下,这金翅大鹏鸟足足有百丈之高,方宁在它身下,就象是一个小蚂蚁,方宁看着大鹏鸟,微笑的说道:“这么大的躯体,我就偷走拳头大的残骸,应该没有人发现吧?”
方宁伸手触摸金翅大鹏鸟,可是一摸,顿时傻了,在这金翅大鹏鸟的身上,竟然有层奇异元能,保护它的身体,不让方宁触摸!
方宁小心翼翼的试验,可是那元能就是将此金翅大鹏鸟,保护的滴水不漏,就是无法打破这种保护。
方宁渐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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