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4/4页)

种气度。当然任何一个女人,在心底里绝不愿意让自己的恋人,去救他原先的女朋友的。我想,胡玉也不例外。

只是,胡玉比一般的女人更懂得爱情的真谛。

其实在我看来,如果女人都读读《红楼梦》。真正的理解薛宝钗这个人物,知道她在许多时候的心里状态。并且,把这种处世的哲学用于现实的生活。她就一定是个非常幸福的女人。有人说薛宝钗这个人过于心计,我觉得实在是冤枉她了。她只是没有林妹妹那样,对许多的事情过于敏感,不去计较罢了。或许,男人看待现实与女人有着根本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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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队长和律师用手机通了话,也不知道是谁提出的,把吃饭的地点选在了“明月楼”就是风出事的那家酒店。胡玉看看我那沮丧的神态,她嘴角轻微的翘了翘。

她似笑非笑的望着我说:“人哪,命也。”

我一直到了“明月楼”酒店。都在琢磨胡玉说的这四个字的含义。我们开车先到。我把汽车在停车场,把车停好。我和胡玉先去酒店里面定包厢。许静则在酒店的大门口等着黄队长。黄队长比我们晚来一步。他要先回到刑警队安排安排工作。黄队长没有说让陈队长参加。我心里痛快了许多。

我和胡玉走到酒店的前台,我对那位漂亮的,脸蛋上带着小酒窝的小姐说:“给我一个豪华的包间。”我知道这里可以刷卡。不用担心现金带够不够。我们定好包间,就从电梯上到三楼。我们刚出电梯,胡玉便对迎宾小姐说:“明月轩”。迎宾小姐笑笑说:“请您,这边走。”她礼貌的把我和胡玉领进“明月轩”。

“明月轩”是豪华包间。华灯高吊,无处不体现着奢华与气派。几年前,林心雨曾带我第一次来到这种高消费的地方。我曾惊叹,林请我的一顿饭,居然比我父母一个月的工资还要多。我就是因为买不起住房,才没有和风走进婚姻。现在,我拥有了钱,在上海我算不上富有。可在我们那个城市,我可算得上是个百万富翁。谁会想到,事隔几年之后我会和另一个女人胡玉,在这里请客为搭救风而忙碌?

“人也,命也。”难道胡玉话,是对这所有的一切的一种讽刺?

“明月轩”有两名穿着嫣红旗袍的漂亮女孩。她们为我们忙碌着。胡玉和我坐在包间的沙发上以后,她就用手机把包间的名字,告诉了许静。她随后,望向我悄声说:“你今天是怎么了?总是有点魂不守舍的样子。”

我坐在她的对面,吸着烟。我苦涩的对胡玉说:“我一直在想你那句话,人也,命也。也许,人的一切都是由命运来安排的。比如,童汐风。她结了婚又离了,她又到了上海。还出了这种意想不到的事情。现在还关押在看守所里。想必是人间的许多的罪,她都是要受够的。”

胡玉见我真的很伤心,便在一边开导我说:“事情既已至此,你自责也于事无补。看来你还是有良心的。现在有多少男人把女人抛弃了,那还管她死活。作为你是她先前的朋友,能有这份心思已是很难得的了。”她能这样看我,使我有些出乎预料。她的确与一般的女人有许多的不同之处。简单的说是善解人意。

我的手机响了,看来电显示,是陈露的手机号码。

我接了来电,陈露说:“你今天晚上有空吗,我这有几个做药品生意的朋友。他们听了你在南非的事,他们很想见你。大家交个朋友。”我很为难的说:“今晚,我实在是过不去。改天,好吗?到时,我请他们。我这有个很棘手的事情。我一会儿要见个律师。”

陈露在电话里说:“很麻烦吗?用不用我帮你。”我说:“暂时,还不用。万一搞不定,我会找你。”我还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