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部分 (第4/5页)

对我微微摇头苦笑,言下之意,两个孩子高兴便好,是啊,难得欢颜今天这样开心。

她本是个爱笑的孩子,还是在襁褓中的婴儿时,只要人稍微逗弄一下,便会咧开小嘴,笑得咯咯作响,仲景少爷最是喜她的笑容,就给娶了名字欢颜,希望她一生一世快乐无虞。

正行走间,一个獐头鼠目的矮小男人挤在身边,身上的味道酸腻难耐,偏偏还要向我的身边靠,不想惹麻烦,躲了又躲,他却恍若未见,反而贴得更近。

眉峰一蹙,我的神情冷厉起来,正待发作,却觉得胸口微微一动,低头看去并不是被登徒子占了便宜,却是胸口挂着的那块墨玉牌已经不见了踪影,只余下被剪断的红绳齐齐垂在胸前!

竟然是个偷儿!心下一阵盛怒,那人却像滑溜的泥鳅,在人群中左右穿梭,飞快的遁走,“李嫂,帮我照顾欢颜,我有些事办,一会儿回府见!”我急急向李嫂高喊了一声,并不想惊动夫人和家丁,向着那人追去。

匆忙之间,回头看了一眼,欢颜正看着色彩缤纷的红雀开屏灯,细嫩的小手指着前方,“翎哥哥,看,好漂亮的大鸟……”小小的身躯映在灯火阑珊处,满脸如花的笑靥。

很久没有用过功夫了,颇有些生疏,尤其是在拥挤的人群中逆流追一个滑溜的毛贼,也并不是甚么容易的事情。

“站住!”我清冷的声音穿越人群,人们侧目相望,却也没觉得诧异,这繁华热闹的地方有岂能少得了江湖宵小?

只不过没人愿意惹麻烦,眼睁睁看着那人从自己的身边挤过,赫连云笙本来就是个剪径的强盗,却被毛贼偷了东西,说起来真是讽刺!

微微冷笑,我也并不需要别人帮忙,他的身影已经越来越近,虽然我已经很久没试过身手,对付这小毛贼却还是绰绰有余。

一把抓住他的衣襟的时候,眼前白练一闪,一柄锋利的小刀已经近在眼前,身边的人群传来一阵惊呼,大家以为这个貌似纤柔的女子立刻就要血溅当场!

电光石火的瞬间我已经偏头避过了刀锋,反手擒过他的手腕,一扭一卸,他的胳膊就已经干净利落地被我扭脱了臼,他倒是满有骨气,只是闷哼一声,匕首垂落,满头豆大的汗珠顷刻就滚落了下来。

“拿来。”我冷冷凝视着他,伸出手去,一字一顿。

他偷走的是我五年来一直贴身携带,不离不弃的玉牌,秦默送给我的和田墨玉牌。

耀动的篝火旁,他穿好玉牌亲自为我戴上,“我知道你不喜欢长安,我会送你到洛阳……”阴差阳错,命运使然,我竟真的来到了洛阳,从此过往变成前生,唯一留有的印记就剩下这块玉牌了。

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转身离开的时候,手中的玉牌带着体温,仍旧微微的沁凉,竟在那个瞬间忆起他好闻的味道,清新的怀抱……

岳仲景行走西域经商,我旁敲侧击知道了顾南风的消息,他依旧活着,纵横西疆,已经是吐蕃不可或缺的盟友,近年来,中朝安西四镇不断抽兵回防,渐渐放松了对丝路的控制,吐蕃对安西四镇虎视眈眈,已经势在必得。

我唯一不敢问津的就是秦默的消息,当日他对节度使许下军令状,可是顾南风还活着,那么他呢,若是他仍在西域,又岂会允许吐蕃频频滋扰,节节胜利?

把玉牌贴身放好,这一次十二分的小心,温润的玉质贴着灼热的肌肤,感知着我每一次的心跳,长长舒了口气,不知为何,眸中竟有些氤氲的潮湿雾气。

肩头被人轻轻一拍,眸光撇过,移过肩头的竟是一只白皙的手,指甲休整得干净整齐,十指修长如玉节,我的浑身猛地一颤,血液仿佛在瞬间冷凝成冰……

因为,我感觉到了那久违的梦魇一般的气息,凛冽如穹庐飞雪,清冷如天山之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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