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2/4页)
难为无米之炊。
1961年春节期间,为了把节日食品准备得充足一些,除了按规定供应的以外,新来的秘书李思慎向当时李立三工作的单位华北局办公厅主任张铁夫汇报以后,又从华北局招待所——“东方饭店”弄到一点肉食来,把这次节日伙食搞得稍微好了一些,被李立三察觉了。他当即把秘书找来,问是怎么搞的。秘书只得如实向他汇报了情况。他对秘书这种做法提出了严厉批评。他说,现在正处在困难时期,国家对领导干部的供应已经有照顾了,已经够特殊了,如果再开后门搞特殊,影响就大了,这是不好的。今后再不能这样搞了。你刚来我这里工作,我没有给你交代清楚,这次不能完全怪你。
李立三当着身边工作人员和家里人的面,说:“记住,今后不管到哪里,也不论什么时候,没有经过我同意,不准以我的名义向人家要东西;不准打着我的旗号要人家办事情;任何时候都不准搞特殊。”李立三这种严于律己的精神,深深映入李莎和孩子们的脑海,使他们终生难忘。
秘书苏纯古回家乡探亲,把调查了解到的真实情况向李立三作了汇报后,还将带回来的几个“窝窝头”送给李立三。这“窝窝头”是用“代食品”做的。玉米面不足三分之一,绝大部分是用苞谷皮作成的人造淀粉,再加上一些烂白菜叶。人吃了很难消化,也容易导致大便不通,全身浮肿。李立三把这几个窝窝头,分发给全家成员及身边几个工作人员吃,而且他自己首先带头吃起来,让大家都能了解国家的困难,人民群众的疾苦。他说:“什么叫特殊化?特殊化就是违反规定的东西。违反规定的东西我们都要反对。我们要保证绝对不搞特殊化。我们要革命,要团结六亿五千万人民克服困难,就必须坚决克服特殊化。”
李莎是家里的“内当家”,她处处要求按“三不准”办事。从此,即使生活上再有多么困难,李立三和李莎的家人、子女和李立三身边的工作人员,谁也没有违反过这“三不准”。一次,安源老工人到北京来看望刘少奇和李立三。老工人在见到刘少奇时说,李立三老家的房子已经倒了好几间,破烂不堪了,国家应该出点钱给修葺一下。刘少奇表示同意。老工人回到醴陵后把这个意见告诉了县委,县委马上准备给李立三家修房子。这个消息传到北京,李立三说,国家这么困难,哪能花钱修自家的房子!于是,他赶紧写信制止了这个工程。孩子们听了有点不大理解,李莎却说:“这就是你们的爸爸李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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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陈伯达闷棍
1951年底召开的全国总工会党组扩大会议,原本是生活会性质的。大家在一起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成员们畅所欲言,充满民主气氛。岂料,当时的所谓“理论权威”陈伯达不请自至,劈头盖脸的对总工会的工作全盘否定,批判李立三犯了“工团主义”、“福利主义”错误。这个闷棍打得李立三和其他党组成员莫名其妙,不知所措。接着,又由李富春作了“在工会工作问题上的分歧”的结论,这使李立三等,有话不能说,有理不得诉。
一年之后,即1953年1月,中共中央又正式发出通知:批准全国总工会工作的决议和李富春同志在全总党组扩大会议上关于“在工会工作问题上的分歧”的结论。这两个文件在党内刊物和工会干部读物上登载,要求全国各级党委、工会组织都必须学习,结合检查工作,肃清影响。这样,就把批判李立三在全总工作中的所谓严重错误扩大到全党和全国各级工会组织,使李立三再一次威信扫地。此后,李立三在政治上又一次“受到冷遇”。
当时,李立三回到家里,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水不喝、饭不吃,只是闷着头一支接一支地抽烟。李莎见状,问他发生了什么事,并建议他向中央领导问个究竟。他向周恩来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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